4月15日,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肇事者廖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方起诉。
庭审持续了四个小时。检察机关出示了证据,被告人廖某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及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廖某宇进行了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与同行女生发生口角后,驾驶一辆特斯拉轿车超速行驶,在景德镇市昌江大道珠山人民法院门口路段,以129公里/小时的速度撞上了一家三口,导致三人死亡,其中孩子去世时仅出生358天。
当天,胡女士的儿子开车带着妻子和即将满一周岁的孩子前往父母家中吃饭。胡女士迟迟未等到儿子一家,电话也打不通。她让丈夫去查看,发现家里没人,随后接到交警的电话,得知儿子、儿媳和孙子都已遇难。胡女士和丈夫抱头痛哭,感觉天塌了下来。
胡女士回忆,事发次日清晨,她和丈夫前往现场,找到了儿子的一只破洞袜子和大片血迹。鉴定结果显示,涉事车辆碰撞前约两秒时速度约为129公里/小时,碰撞前约0.4秒时速度约为105至109公里/小时。
胡女士和丈夫坚持住在原来的房子里,觉得在那里还能感受到儿子一家的存在。他们得了重度抑郁等精神疾病,靠药物治疗,亲戚们常来陪伴并帮助他们。
开庭前一天,胡女士展示了公诉机关对廖某某的起诉书。根据指控,廖某某在等待红绿灯时与同车朋友发生口角,心情愤闷。绿灯亮起后,他猛踩油门加速,连续加速14秒后车辆速度达到约129公里/小时。在此过程中,廖某某不听劝说继续加速,最终造成一家三口死亡。经鉴定,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
胡女士表示,肇事者才20岁,行为凶残,她必须出庭为儿孙讨公道。到目前为止,肇事一方没有一句道歉,反而威胁受害者家属。胡女士称,肇事者父亲曾提出赔偿80万元让他们谅解,但她坚决拒绝,并表示要为儿子一家讨回公道。
4月15日上午八点,胡女士夫妇和亲属一同出庭。胡女士带着儿孙的衣服和儿子生前给她买的连心扣,表达了母子连心的决心。展示孙子生前玩的拨浪鼓时,胡女士哽咽不已。下午一点半左右,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