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人的最初认知应该是那部由格里高利·派克在1962年主演的电影,该片让派克获得了第35届奥斯卡最佳男主角,一时名声大噪。但这部电影原著小说作者由哈珀·李却十分低调,大多数人对她知之甚少。
哈珀·李(1926年4月28日--2016年2月19日)1926年出生于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 1960年发表她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令她获得巨大的声誉,这部小说获得当年的普利策小说奖。她与杜鲁门•卡波蒂是幼年的邻居和一生的朋友。《杀死一只知更鸟》据说是以卡波蒂为原型之一创作的,现已成为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
哈珀一生都十分低调,平静地过着自己与常人无异的日子。即使“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里也没能说动她接受采访。即便是她前往白宫接受布什总统授予荣誉奖章时,仍然保持缄默。哈珀生前曾给《奥普拉》杂志写了一封信,信中这样写道:“在一个盛产手提电脑、iPod和思惟就像空荡荡的房子一样的富贵。社会里,我依然与我的书本迈着迟缓的脚步前行。”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里,六岁的斯库特·芬奇与长兄杰姆·芬奇和父亲、中年律师阿蒂克斯一起生活。孤儿男孩迪儿来到梅康镇找他的姨姨过暑假,杰姆和斯库特与他成为朋友。三个孩子被他们的隐居邻居所深深吸引,那个邻居叫做阿瑟·拉德利,令人生畏。梅科姆镇的人们不愿谈及拉德利,在许多年后也没有人见过他。孩子们则利用谣言编造了各种故事,推测背后隐藏的玄机,并设计一个计划引他出门。在之后的两个暑假中,三个孩子发现,有人在拉德利家外的树上常给他们留小礼物,有时,这个神秘的人像孩子们示好,但令人遗憾的是,他从来没有亲自出现过。
阿蒂克斯被法院指定为一位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他被控强奸一位白人少女马耶拉·尤厄尔。虽然许多梅科姆镇人表示反对,但阿蒂克斯同意为汤姆辩护,有的孩子开始嘲笑斯库特,称他们的父亲是“爱黑鬼的家伙”。斯库特甚至被挑衅为她父亲的荣誉而打架,而父亲告诉他别这么做。而阿蒂克斯面对一群想要将汤姆处以私刑的人,由于斯库特、杰姆和迪儿的突然出现,使得暴徒们不得不被迫从阿蒂克斯与汤姆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因此倍感羞愧,四散离去,危机得到了化解。
因为阿蒂克斯不想让孩子们出席汤姆·鲁滨逊的审判,斯库特、杰姆和迪儿只能从有色人种观礼台上悄悄旁听。虽然汤姆的无辜显而易见,但陪审团依然判他有罪。当绝望的汤姆越狱被杀时,杰姆与阿蒂克斯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虽然鲍伯·尤厄尔胜诉,但他的名声扫地,他气急败坏的誓言报复。他试图闯入审判法官的家骚扰汤姆·鲁滨逊的遗孀。最后,一天晚上,当杰姆和斯库特从学校的万圣节盛会回家的时候,鲍伯突然对他们痛下毒手。杰姆的胳膊在打斗中折断,但在混乱中,一位陌生人救出了孩子们,这位神秘人将杰姆扛回家,斯库特认出他就是阿瑟·拉德利。梅科姆镇的警长来到并发现鲍伯·尤厄尔死于缠斗。警长与阿蒂克斯进行辩论,试图确认杰姆和鲍伯俩人谁该负责。阿蒂克斯最终接受了警长的观点:尤厄尔摔到了自己的刀上。拉德利请斯库特送她回家,在道别之后,他再度消失。站在拉德利的门外,斯库特为他们无法偿还之前的礼物而深表遗憾。
作品以六岁的孩子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是这本书的独到之处。该书通过斯库特的经历及成长,抨击了社会的黑暗与腐朽,深刻揭露美国社会存在的严重的种族迫害和种族歧视,反映了美国黑人的艰难辛酸生活,探索作为一个“人”的黑人的生存意义,努力呼唤黑人民族文化意识包括女性意识的觉醒。
和很多人一样,在最开始阅读的时候吗,心中都有这样的疑问,书名为什么叫“杀死一只知更鸟”?什么是“知更鸟”?它和这本书有什么关系?实际上,这句话出自英语俗语“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过”,知更鸟本身是一种无害的鸟,擅长模仿各种声音,在俗语中有无辜和善良的象征意义。读完小说,我们才知道,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作者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从作品的内容上看,知更鸟似乎与所反映的主题没有直接关系,但就其象征意义来说,知更鸟是本书的关键所在,贯穿了整部作品,细读作品,我们会了解到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知更鸟鸣声婉转,曲调多变,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小说中的许多人物正如知更鸟的命运一般,并没有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无故伤害。
斯库特、杰姆和迪儿三个孩子也因为小镇上的这几起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交织在一起,演奏出最迷人的乐曲。在书中,成长总是个让人烦恼的命题。它有时会很缓慢,如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趟过,有时却如此突如其来,如暴雨般劈头盖脸。知更鸟不再歌唱,但生活还是要继续,成长不可避免,我们能做的只有接受、面对并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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