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城屠狗”谣言过去不久,当舆论热度减退,让我们用更加理性的目光重新看待这一事件。
01
事件回顾
11月15日,“杭州全城血腥屠狗”被送上微博热搜榜,一时间杭州被扣上“人间地狱”“血腥城市”“屠狗城”等诸多恶名。
事件缘起于一个名为“森宫久仁”的微博账号发布的一条微博。这条称“杭州全城捕杀流浪动物”的微博以强烈的个人情感和煽动性的文字,在较短时间内获得了大量的转发,而张馨予、大S等明星的转发声援更无疑是火上浇油。
(这条微博曾获得了两万转发量,现已证明是谣言)
事件的影响力甚至大到许多杭州市外的同学都发微信前来求证。“捕杀流浪动物”?小编不禁放下猫粮,恋恋不舍地收回撸寝室外流浪猫的手,狠狠地在键盘上敲下两个字:假的。
很快,杭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分局官方微博站出来辟谣。
和以往所有的谣言的结局一样,
微博被打上“谣言”封印,
造谣者受到行政处罚,
但是,谣言还是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不是吗?
02
事件分析
背景:鉴于日前杭州市区发生的多起犬只伤人事件,从11月15日开始,杭州市城管委开展违规养犬和不规范遛犬行为的专项治理,为期一个月,重点查处不拴犬绳、不按规定时间遛犬等不文明行为,全面排查无证养犬行为。事实上,杭州出台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后,犬只办证数量激增,这对于规范化养狗来说是一个进步。
那么,造谣者歪曲事实,散播谣言称杭州市“全城打狗”又是为哪般?
原来,现行的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特别是收费问题早已引起了诸多不满,许多养狗市民一直希望能够更改条例。
“第十条 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重点限养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一般限制区内每只犬为600元 ,以后每年度为300元。一般限养区内若有犬只转移到重点限养区购养的,应当符合重点限养区的养犬条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补交管理服务费差额。”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
早在专项治理开展前,很多爱狗养狗人士就通过打信访电话、向“市长信箱”投信等温和的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
而这次闹得沸沸扬扬的“杭城屠狗”谣言,则是其中的激进养狗人士所为。专项治理只是他们造势的借口与契机。他们利用群众的共情能力,通过歪曲事实,抓住群众的敏感点,煽动同情与反叛情绪,从而制造舆论压力,造成了舆论的混沌。
先是“森宫久仁”以拼凑的血腥图片与杜撰的“知情者”视角文字作为开端,接着是“打死一只狗奖励50元”“萧山某小区门口城管活活打死黑狗”等一连串张冠李戴的虐狗事件,再加上键盘侠们义正言辞的声讨,一片混乱中杭州成为吃瓜群众眼中的“屠狗之城”便是顺理成章。
03
深度思考
这次,我们不谈城管执法,不谈制度与民意,也不谈网络谣言,我们关注网络舆情。
如果说造谣者的目的是宣泄对杭州市犬只管理制度的不满,利用网络舆论向政府施压,以达到修改规定的目的,那么,那些所谓的“云杭州人”呢?
“云杭州人”本人
仅仅是为了表达爱狗怜狗之情,抑或是对城管执法的不满吗?
我想有相当一部分,是出于落井下石的快感。
他们中的一部分看到虐狗的消息不加思考,“人道主义关怀”作祟,“我认为事实一定就是这样”“‘真是太可恶了”,便“随手”点赞、评论与转发,甚而不加证实便对事件进行添油加醋的评论,对着电子屏幕进行单方面的道德审判;
另一部分则是某些自媒体:当谣言盛行时,发文针砭时弊,痛斥人性淡漠,蹭一波热度;谣言澄清后,又发文辟谣,批判网络谣言,占据道德高点。如此以网络舆情为依托,长袖善舞,牟取私利。
不论是造谣者还是“云杭州人”们,都没能正确地认识与对待网络舆情。
众所周知,网络舆情具有反映民意、一定程度上指导政府科学决策的作用。但网络舆情也是把双刃剑。
一方面,通过网络发出自己的声音固然无可非议,但利用网络舆情的盲目性进行煽动性的谣传的行为,不仅是不合情更是不合法的。
另一方面,我们更要认清网络舆情的阴暗面——滋生谣言的温床与具有强大破坏力的氢弹。对待网络舆情,正如核能的和平利用,比加强管控更重要的,是加强风险意识。只有当人们具备警惕网络舆情阴暗面的风险意识,才有可能在点击“转发”时停下来思考:这是真的吗?这么做是为虎傅翼还是伸张正义?才有可能摆脱网络道德绑架,“摆脱冷气,向上走”;才有可能不再将网络舆情作为牟利的手段,成为网络谣言和暴力的推手……
特别是作为具有强大影响力、对网络舆情的阴暗面有着最充分的体会的公众人物,更是应该警惕网络舆论的破坏力,而不是人云亦云。
某明星谈公布恋情:我要是再不公布恋情,现在都有仨私生子了!
朝阳女医生不堪网络暴力自杀
冯小刚被罚二十亿?
某某名人再次“被死亡”?
(网络舆情的阴暗面)
共情是常见的煽情手法,却也最容易出现滑坡和稻草人。
以审慎的态度对待,树立风险意识,才能避免网络舆情沦为众人投石子的道德狂欢。
正视网络舆情的力量,正确对待网络舆情
杭城屠狗谣言给我们带来的,或许正是如此。
文案 | 袁瑜阳
排版 | 袁瑜阳
责任编辑 | 王项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