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据北京时间报道。四川古蔺县龙山镇一小孩不慎落入水中,两名村民立即跳入水中,救起了落水儿童。当地媒体却报道称,救人者为社区书记陈凯,陈凯接受采访时称"没人去救,我救下去了"。据现场目击村民表示,救人者并非书记。
村民救人,书记抢功
当地媒体报道称,事发当天下午7点左右,社区书记正在和朋友一起吃饭。忽然,陈凯听到窗外有人呼救,不远处的一条河流里,有名孩子在挣扎。
于是,他迅速跑了过去,脱掉上衣,一头扎进了水里救人。河水有一人深,紧接着,当地村民王高和张洪波也跳进来救人了。陈凯和他们一起奋力向孩子游去,15分钟后,在他们的合力下,孩子被救了起来。
陈凯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事发当时他正在附近的一个酒楼吃饭,听到呼救声后,他仅用了15秒就赶到了现场,"当时没人去救,我就马上跳了下去。"
这一起见义勇为事件被报道之后,村民看到"陈凯一头扎进水里",提出了疑问:明明是王高、张洪波下水救得,怎么成了陈凯?
目击者口误,书记在岸上
面对村民的质疑,古蔺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击者口误,调查核实后将及时更正公布。
视频显示,下水救人者中有两个人,分别是王高和张洪波。工作人员称,由于采访时询问的是岸上的人,通过旁边人的口述来采访的,因此可能有误。而社区书记陈凯当时在岸上,他看到了这一事件的发生,据工作人员表述,陈凯应该是夸大了自己的救人行为。
目前,当地融媒体中心正在和龙山镇政府进行进一步核实,也在调查情况。
见义勇为被顶替
陈凯没有下水救人而称自己一头扎进了水里救人,真正的救人者王高和张洪波却没有到处宣扬自己的事迹。该县社区书记的行为可以算得上是"顶替"他人的见义勇为行为。诸如此类见义勇为被顶替的事件屡次发生。
此前,安徽一名大学生顶替见义勇为者,并登上了中国好人榜还获得了3万元的奖金,这名学生的顶替行为遭到了村民的举报。
事情发生在2018年3月1日,涡阳市的郭先生称自己当时看到村里的一辆小轿车和一辆校车相撞,两辆车一同坠入了河里。郭先生描述细节时称自己蹲在校车左侧窗户上,与车内一人协助将司机救了出来。
事发之后,安徽电视台对郭先生进行了采访。当年6月份,这起救人事件中有四人登上了好人榜,其中,名字排在第一的宋某和当地村领导有亲戚关系,郭先生举办宋某顶替了自己。
据另外三名一同救人者表示,郭先生确实参与了救人,但是并不认识宋某。此外,郭先生还发现宋某冒用了自己在接受安徽电视台采访时说的话。郭先生称,自己的名字被漏报没关系,因为本来就是见义勇为,但是被没有参与过这件事的人顶替,性质就变了。
当地多名村民表示,郭先生确实参与了救人。一名周姓村民表示,没见过宋某,并认为这件事牵扯到了村里的滥用职权、冒名顶替,"我以人格担保,负责法律的责任担保,这是事实。"
道德榜样不能沦为牟利工具
顶替他人所做的好人好事,有的是为了获得赞美,获得名誉,有的是为了获得奖金,谋取利益。然而见义勇为的行为本身就是不容玷污的,见义勇为者作为道德标杆,理应受到尊重,同时也是他人学习的榜样。
见义勇为本来是一项善举,是不求回报的,而顶替者的行为使救人变了质。顶替者用谎言得到了本不该属于自己的赞美或是奖励,本身就是不道德的行为,这样的人更不应该成为"道德榜样"。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行为不能沦为权势的牟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