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7日12时56分,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环镇北路7号的江阴市恒园彩纤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闪爆事故,导致5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528.3万元。无锡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显示,这起较大闪爆事故是由于岗位员工盲目操作、生产单元安全设施缺失、现场应急处置不当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所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具体来说,恒园公司员工在关闭真空泵和气相阀后,混料提纯釜内的物料持续加热分解产生有机废气。员工发现有机废气泄漏后未能正确处置,导致釜内气体积聚达到爆炸条件,遇点火能量发生闪爆。爆炸使釜本体与端盖分离移位,导热油管线断裂,大量高温导热油喷溅引发火灾,最终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责任人包括: - 恒园公司厂长唐军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真空泵组组长张伟良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 恒园公司法定代表人曾荧晓及生产经营负责人张强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第一化纤公司总经理李熊彪(2023年至2024年5月)及办公室主任(2024年5月至事故发生时),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2024年5月至事故发生时任第一化纤公司总经理的徐华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