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6年6月13日晚上,三个年轻的小伙子气势汹汹得冲进所前派出所的值班室,走在最前面的男子刚踏进值班室的大门,就把两张银行卡甩在值班室的桌子上,大喊:“警官,我要报案!这个男人骗了我信用卡里的钱。”说完,他就伸手指向跟着他一起进来的另外一个瘦瘦高高男子。
当天值班民警看看这三个小伙子,也不过二十来岁的样子,稚气中又带着点痞气。值班民警示意报案的男子平静一会儿再接着说。从报案男子地描述中,大致能了解到:当天晚上来派出所的三个男子是朋友,但其中一名男子却是报案男子所指的嫌疑人。
当今社会,正是90后们所谓的“江湖”,应该能够为兄弟两肋插刀、道义为先的。然而,在这三个年轻人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多年兄弟求助,慷慨借出信用卡,谁知被挥霍一空!
原来,报案男子姓沈,在所前镇某饭店打工。3月底的某一天,沈某朋友陈某找他说需要借点钱,因其朋友胡某犯事被公安机关抓获,需要交“手续费”。事情比较急,陈某手头又没有钱,没办法只能找沈某帮忙。
由于沈某和陈某十几年的交情,让沈某对陈某深信不疑,就算身上没有闲钱,也把唯一一张透支额度为8000元的信用卡借给陈某,并毫无顾忌地将密码告诉了陈某。
拿到信用卡后,胡某和陈某一同去一家超市套现出5000元现金。习惯了挥霍的生活,5000元转眼就被胡某和陈某花完了。
原本只是想单纯借2000元的胡某,一张透支额度为8000元的信用卡突然到了自己手中,仿佛就像一颗发光的钻石,时时刻刻引诱着他。
一次、两次、三次,8000元的透支额度没过几天,就被透支完了。拿着密码和U盾的胡某,心一横,通过网上银行把信用卡的额度从8000元提升到了12000元。
沈某收到短信,马上打电话给陈某询问情况,陈某支支吾吾表示胡某想还钱,却阴差阳错倒刷出4000元。
这个荒诞的借口说给谁听都不会信,但沈某却天真地信了,因为对方是陪自己长大最好的朋友啊!原本说好过几天就还的,却拖着过了两个月。期间,沈某不断催胡某还钱,胡某实在拿不出钱来,就开始动起了歪脑筋。
再次信任兄弟,借出手机卡,结果落入另一陷阱……
6月初,胡某以办理零用贷的借口,将沈某手机卡骗走。随后,又私自将沈某的信用卡信用额度从12000元提升到30000元。这样,沈某无法接收到信用卡被提升额度的银行信息,胡某自以为可以将这招做得瞒天过海。
待沈某拿回手机卡后,胡某将信用卡剩余18000元可透支额度通过转账划到沈某另外一张借记卡中,并告诉沈某这18000元就是他通过零用贷贷款得到的。
算上他之前用的12000元钱和利息,沈某需要还胡某5000元现金。沈某信以为真,并从ATM机里取出5000元现金交给胡某。
直到沈某收到银行催款通知书才得知,自己被骗得团团转。
为什么自己的信用卡透支额度从原来8000元无缘无故被提升到30000元?为什么自己还了12000元给银行后,信用卡还显示有未还款?为什么当时胡某去还钱,自己会收到4000元的消费记录?
这一连串的问题一下子变得明朗了。沈某从银行出来就径直去找了陈某和胡某,并带着他们到派出所报案。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胡某涉嫌诈骗的行为已毋庸置疑了。沈某也如愿地将胡某送进了看守所。可令沈某大吃一惊的是,他的另一个朋友陈某也是同犯,他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看着曾经深信不疑的朋友,被送进了看守所,沈某在难过的同时,也思虑良久。在走出派出所的时候,他对办案民警说,“现在他才明白,亲兄弟也要明算账,以后还是要留一点防范意识……”
法律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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