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速达174公里!女子醉驾撞死3人被公诉 悲剧引发社会关注!2024年9月22日晚,河南省信阳市明港镇发生一起因醉酒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一辆普通客车以174公里的时速追尾一辆电动两轮摩托车,导致电动车上的三人当场死亡。
死者母亲代女士介绍,三名死者分别是她的小儿子、小儿子的女友以及大儿子的女儿。经检测,肇事司机黄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03mg/100ml。
据代女士的代理律师介绍,近日,黄某及客车车主孙某某均被提起公诉。黄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孙某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
事发时,代女士的小儿子小盛(殁年20岁)和女友保某某(殁年20岁),以及大儿媳和孙女董某冉(殁年3岁)四人刚聚完餐骑电动车回家。孙女坐在小盛和其女友的车上。肇事车辆出现得极为迅猛,一段现场监控视频显示,车辆猛地驶向对向车道,其间地面出现火花和大量烟尘。在这起事故中,小盛等三人当场死亡,黄某受伤。
根据信阳市公安交警支队明港勤务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2024年9月22日18时51分许,孙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载黄某到信阳市平桥区一老烩面馆吃饭,其间两人饮了大量的白酒和啤酒。22时26分许,黄某向孙某某索取了小型普通客车钥匙,并独自驾车沿着省道由西向东行驶,后追尾前方小盛驾驶的电动两轮摩托车。车辆因碰撞失控驶向道路左前方,还与路边杨某某的房屋及其停放在房前的栏板货车、张某某的手扶拖拉机发生碰撞。经过鉴定,黄某当时驾驶车辆的速度为174km/h,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0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小盛及其女友系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女童董某冉系头部及胸腹部机械性损伤死亡。黄某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代女士介绍,事发地段属于人流量较为密集的地方,道路两边有住户,附近有学校,限速40公里/小时。据她了解,当时黄某是外出接人,而孙某某明知黄某醉酒仍给他车钥匙。
代女士表示,事发时她和丈夫在湖南打工,接到大儿媳的电话后连夜赶回。她强调,小盛从小就有很强的安全意识。目前,此案检方已提起公诉。车主孙某某最初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逮捕,后来罪名变更。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代女士表示,事发至今,黄某及孙某某均未向被害人家属表达歉意,希望司法机关严惩这两个毁了她家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