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嵊州三江派出所凌晨3时接到报警,称某小区发生高空抛物事件。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电瓶车的后尾箱外壳被砸碎,地面上散落着各种物品,其中包括一个印有电话及地址的外卖袋。
根据外卖信息,民警敲响了11楼王某家的房门。经询问,嫌疑人王某很快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原来,当晚他与女友产生矛盾,为了发泄情绪,将手中剥到一半的榴莲连壳带肉从阳台窗户扔出,随后又将整盒车厘子、近20包零食以及生活垃圾一并抛下。
目前,王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高空抛物不仅是极不文明的行为,更是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为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