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李玉前被控杀妻灭子案将在贵州贵阳重审二审开庭。2001年3月,李玉前的妻子谢某明及其3岁儿子失踪。当时李玉前是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他被指控杀妻灭子,而与其有地下情关系的厂内女工孟某红被指犯包庇罪。
2001年9月,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孟某红因包庇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庭审中,李玉前翻供称遭到刑讯逼供,并被孟某红陷害;孟某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随后李玉前上诉至贵州省高院,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2003年2月,六盘水中院再次认定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缓。次年,贵州省高院维持一审原判。在不断申诉下,2016年,贵州省高院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22年12月,李玉前经过多次减刑后刑满释放。2023年8月,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一审宣判,李玉前依旧被认定有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玉前提起上诉。2025年6月10日,案件再审二审开庭。
6月9日,李玉前在贵阳市观山湖区非常忙碌,上午和下午分别去了贵州省高院及检察院,申请同案被告孟某红出庭质证,下午接受多家媒体采访。他表示,孟某红是当年妻儿出事后,他向警方提供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希望孟某红出庭质证能够还原事实真相。
在他看来,这起悲剧源自他与孟某红不光彩的地下情。他在与妻子恋爱期间与孟某红发展了地下情。不久后,李玉前与妻子结婚并诞下一子,其间也与孟某红保持过联系。后来,孟某红曾到其家中和工作单位滋扰,还曾报警称其强奸她,两人关系破裂。孟某红还曾到家与李玉前妻子、本案受害人之一谢某明发生矛盾,孟还将谢以侵犯名誉权告上法庭,直到出事,谢某明与其子失踪。
李玉前说,他与妻子的感情一直很稳定,在妻子得知他的地下情后感情出现波折,自己也确实做了错事,解释后妻子也原谅了他,两人和好,自己没有杀人动机和犯罪时间。出事前,李玉前是家里唯一的大学生,工作光鲜,在国企担任管理岗位,手下管着两百号人。出事后,他曾万念俱灰,但在家人和岳父母的鼓励下,坚持到了重获自由的时刻,哪怕已经服刑完毕出狱,他坚定希望还自己一个清白,给被害的妻子和儿子一个交代,“没做过就是没做过,妻子和儿子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李玉前的代理律师表示,此案中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证明李玉前实施了犯罪行为,指控李玉前构成杀妻灭子犯罪行为的仅仅是他的口供。但口供系在非法拘禁状态下做出的,与客观证人证言无法对应,同时李玉前有不在场证据,因此将做无罪辩护,同时也申请同案犯孟某红出庭质证,希望法院能够全面审查查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