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山西省教育厅宣布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已开始。申请者需为中国公民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条件的已毕业人员包括:户籍在山西省的社会人员、持有山西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以及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不能申请。
对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则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要求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要求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同样要求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要求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确有特殊技艺并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者,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毕业学历。
除了学历要求外,申请人还需满足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能力、普通话水平、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要求,并通过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核查。
网上注册申报时间分为三批:第一批为4月14日8时至25日17时;第二批为6月17日8时至27日17时;第三批为9月15日8时至26日17时。具体证书发放时间由各市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