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关所属大兴机场海关关员对入境旅客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现场关员在该旅客行李中查获带皮鲨鱼鱼翅24件,净重8.064千克。经鉴定,该批鱼翅来源于长鳍真鲨、镰状真鲨。长鳍真鲨、镰状真鲨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物种证明外,任何贸易方式或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