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湾被掰弯了!
前日,台湾“立法院”初步审议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这意味着在台湾,同志们的婚姻终于得到了法律的认可。
然而,此时却爆发了大规模的反同游行。
纠集了上万人的反同团体“下一代幸福联盟”,占领了蔡英文办公楼前面的凯达格兰大道,要求蔡英文出面解释。
现场气氛火爆,反同人士们连续翻入立法院,最后被警方制服。
照片中间这名戴眼镜的男子姓游。游先生表示,自己是基督徒,同时也是三个孩子的爹。他认为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不能光由立法院的立委们说了算,应该全民决定。
民众将权力交给“立委”后,“立委”却未倾听民意,所以他要翻进去讨个说法。
游先生的态度也代表了这次反同群体的态度,他们“不接受,不承认,不执行”。未来还将发动公投,并动用公民罢免权。
敢情现在公投成了万能钥匙?
在台湾,不歧视同志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台湾也号称亚洲对同性恋最为包容的地区。
为什么会在这个节骨眼儿爆发这么大规模的反同游行呢?
先来看看这个反同群体“下一代幸福联盟”是怎么一回事。
从“下一代幸福”这个名字不难看出,他们大部分都是父母。而且他们并不是所谓的“恐同者”,他们只是担心同性恋婚姻合法会导致自己的小孩受影响,增大变成同性恋的几率。
他们只能做到“不歧视”,但无法忍受同性恋婚姻的合法性,因为这等于混淆了婚姻中的性别认同,法律告诉他们的孩子,以后男生跟男生(女生跟女生)也可以结婚了。
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只能发生在男女之间的事情。同性恋可以躲在角落里相爱,但不能堂而皇之地结婚。
这就等于说,同性恋是一种瘟疫,别人得病了不关我事,但我的亲人千万不能得。
这是一个值得让人深思的问题。
我曾问过一些朋友,关于对同性恋的看法,他们很多人的回答都是:没所谓啊,个人有个人的爱好。但当我继续问:“如果你的孩子是同性恋,怎么办?”
回答出奇的一致:不能接受。
为什么?他们给出的理由主要是这几点:
不想绝后
担心孩子以后出社会后被人看不起,不被主流价值认同
生理上的不适
其中一个朋友的原话如下:
我不反对别人同性恋,但如果我想象我的儿子跟另一个男人做那种事情,我会觉得很不舒服,就像我也被暴菊了一样。
另一个朋友说:
以后牵着孩子看到一对同志夫妻,哪个是叔叔,哪个是阿姨?肥肠的confuse,凌乱!
这可能也符合那些在台湾游行的父母的大部分心理吧。当他们觉得这件事离他们很远的时候,无动于衷,等觉得可能会对自己的亲人造成影响的时候,才开始站出来呐喊。
但问题在于,就像我那些朋友一样,他们心理上并没有真正接受同志。他们所说的“不歧视”仅仅意味着“与我无关”,同性恋在他们看来仍然是一件不正常的、甚至是肮脏的。
不然你不会担心同性恋被法律的认可,会带来不好的影响。
法律只是设定了一个底线,当你是同性恋的时候也可以受到婚姻制度的保障,但没人强迫你说只有同性恋才能结婚。
重要的是要有这个选择的权利,而不去预设前提:异性恋是好的,同性恋是不好的。
人的性取向来源于基因,大都是先天形成,同性恋的父母基本都是异性恋吧,但该弯的还是会弯,防不胜防。
你只有在做好将来自己的小孩有可能也是同性恋的准备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做到对同性恋的认可和尊重。
从出生之日起,孩子就是独立的个体,而非父母生命的延续,TA应该去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为人父母者,要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告诉TA,爱情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但也可以发生在男男之间,女女之间。
Love is love
只有一生一世,何苦一夫一妻?
干货请戳:
丨丨丨丨丨丨
丨丨
丨丨
丨
还有一箩筐关键字……你们自己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