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农业农村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中国正式加入《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表示,这标志着中国在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是国际社会重点打击的对象。联合国粮农组织认为,这类捕鱼每年捕捞鱼类达2600万吨,对海洋生态系统构成重大威胁。IUU捕鱼利用腐败的行政机构和软弱的管理机制,在缺乏有效监测的发展中国家尤为严重。这种行为不仅转移了真正渔民可获得的渔业资源,还导致当地渔业崩溃,加剧贫困和粮食不安全。
为应对这一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制定了《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旨在通过实施港口国措施阻止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进入国际市场。该协定于2009年缔结,2016年生效,目前已有81个国家和地区批准加入。
中国积极推进加入《协定》,并进行了充分准备。自2020年起,中国多个相关部门就加入事宜进行研讨和调研,并参与国际会议和技术培训,熟悉国际规则。同时,中国将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公布的非法渔船名单通报国内各港口,拒绝此类船只进入中国港口。
经过多年准备,中国政府决定加入《协定》,并于2025年3月17日向FAO总干事递交加入书。《协定》于4月16日对中国正式生效。
根据《协定》,所有渔获物需经由港口上岸销售,因此通过港口措施打击非法捕捞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加入《协定》后,中国将对进港的外籍船舶进行监管。上海海洋大学副校长罗轶介绍,中国将选定具备开放条件的港口作为指定港口,并公布名单。涉渔外籍船舶需提前通报相关信息,航程不足7日的在始离上一港口时通报。
农业农村部渔业保障中心主任刘忠松介绍了具体抽检和处置举措。按比例抽检允许进港的涉渔外籍船舶,重点检查曾被其他港口拒绝或有证据表明从事非法活动的船舶。对违规船舶进行处罚,并禁止其卸载、转运等。此外,中国还将优化检查流程,提升检查效能,确保合法活动不受干扰。
为配合《协定》实施,中国正推进修改《渔业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增加了与《协定》相衔接的内容。外国籍渔业船舶及其装载渔获物的相关船舶到中国港口装卸渔获物需停泊在指定港口,并接受检疫和检查。对于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外国籍船舶,将没收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罚款,责令其离开或驱逐。
农业农村部今年将实施《港口国措施协定》列为专项行动,部署做好涉渔外国籍船舶的监督检查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移民管理局,指导地方渔政、海事、海关和边检机构,对进入中国港口的涉渔外国籍船舶进行登船检查,实质性启动《协定》履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