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管是在各大城市公交站台的广告牌,还是手机上的APP,都能看到赫然写着“反现金”三个大字的广告。
毫无疑问,铺天盖地的集中宣传,使“反现金”在不同程度上烙印在大众的认知中,对大众的支付方式必将产生更深的影响。
从2015年开始,微信支付就提出了“88无现金日”,时间定在每年8月8日,倡导社会公众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而最近这一两周,又一波“无现金”消费被炒热,从支付宝的“无现金城市周”到微信支付的“无现金日”,支付宝和微信都不约而同地鼓励用户在超市、便利店、餐馆、商场等地消费,用扫码支付代替现金支付,而且都通过投入重金鼓励消费者以移动支付代替现金支付。
据传闻,8月8日这一天,支付宝就开始了简单粗暴的“送黄金”活动,黄金总额达88888克,中奖人数188万人。根据金价,相当于支付宝一天要送出去2400多万。
除了砸钱鼓励消费者,近日阿里巴巴旗下盒马鲜生的门店就只接受移动支付而不接受现金,引发市民热议。
那么,炒得火热的“无现金”活动和“拒收人民币”的行为是否合理甚至是否有悖法理呢?
应当看到,从当下大众对移动支付的接受程度来看,移动支付现在已经进入到千家万户:
人们在进行买菜、购物、休闲、娱乐等消费活动时,很大一部分人都是直接拿出手机扫一扫,整个付款过程只需要几秒,而不是非要掏出金额不等的人民币去支付,况且付款过程中还夹杂着找零和计算,相比之下,移动支付确实有着方便快捷的先天优势,现如今已经成为不少消费者的不二之选。
由此可见,移动支付简化和便利了我们的生活,而且对我们而言,亦是越来越不可或缺。
蚂蚁金服工作人员陈彩银表示:“现在不管老人也好、年轻人也好,出去买菜不用担心现金找零、丢钱,甚至收到假币,这更安全、更方便;现在我们交水电煤,包括社保、基金都可以用支付宝App直接解决。”
除了商家、企业,就连政协委员也曾提出四项举措来推进构建“无现金社会”。据人民日报海外版3月12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副市长谢双成于日前提出了四项举措,希望政府积极推进“无现金社会”的建设。
谢双成说,目前我国“无现金社会”正在迅速发展,2016年,全国已有357个城市(含县级市和直辖县)入驻第三方移动支付城市服务平台,包括车主服务、政务办事、医疗服务、交通出行、生活缴费等在内的9个类别共计380项服务,为超过1.5亿用户提供简单便捷的服务体验和无现金支付的便利。
为此,谢双成认为,积极推进“无现金社会”建设意义深远:
首先,有助于降低金融服务的门槛,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有助于大大减少和降低现金的使用率和管理成本,降低货币的发行成本,也会加速经济贸易资金的流转流通;
第三,有助于建立诚信体系,有效识别、防范和打击与现金交易、行贿受贿等有关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腐败行为;
第四,能不断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使生活变得更轻松更便捷更智慧。
但谢双成也表示,建设“无现金社会”这项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各地各部门对“互联网+金融”和推进“无现金社会”建设的认识理解程度、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差异很大,发展不平衡;政府部门的数据尚未完全开放,难以形成“一张网”;“无现金社会”相关的技术、基础设施尚未普惠到更多人群。
由此可见,当下推进“无现金社会”虽然存在着合理性和诸多益处,但理性地来看,却也尚存一些难以逾越的问题:我们现在的社会状况还不能放开手去接受“无现金”,更没准备好面对“无现金”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除了“险恶”的未知,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似乎也给时下“热火朝天”的“无现金社会”泼了一盆冷水。
中国印钞造币微信公众号认为,城乡之间、长幼之间的鸿沟仍不足以填平,“现阶段线下,移动支付难以对日常经济活动实现全方位覆盖”。
从法律的范畴来讲,对于“无现金社会”中商家拒收人民币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一位央行人士就给出了很好的解释。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商家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
该条例总则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针对外界有关“拒收现金并不等于拒收人民币,移动支付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但移动支付的货币还是人民币,而不是用美元或者其他外币”的说法,该人士表示,在任何一个场景里,如果只有一种支付形式存在,一定是国家主权货币——人民币。
他解释称:法定货币——人民币,就是我们钱包里的纸币,纸币上面写有中国人民银行字样,代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的是国家主权,这是唯一的合法的法定货币。相反,拒收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支付并不违法。
小编认为,在法律法规尚未作补充修改之前,商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可以肯定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无现金日”(无现金社会)的说法和做法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从商家“拒收人民币”的行为来说,消费者不能使用通用货币进行消费活动,而把移动支付置于消费方式的主流,不免显得有些“鸠占鹊巢”的意味。
宣传和推广移动支付并无过错,但再好的东西也不能“一口吃成个大胖子”。全盘否定使用现金在当下的社会和经济环境下,定然不会是明智之举,只能说这些拒收现金之举显得太过着急,步子迈得太大而全然不看脚下的路——应当明确,“无现金社会”可以推广,但需要步子放缓,不能操之过急,或不能一刀切!
(立法网新媒体中心 王晓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