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城市留言板上提出了一种“致富经”,询问是否可以在长江、汉江、东湖、举水河和汤逊湖等水域投放鸬鹚捕鱼。事实上,鸬鹚又称鱼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只鸬鹚一天可以吃掉10至15斤鱼。根据相关法律,未经省级林业部门许可,个人不得擅自购买、驯养或使用鸬鹚进行捕鱼活动。
武汉市水利局也明确表示,鸬鹚属于禁用渔具,在天然水域禁止使用。如果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使用鸬鹚捕鱼,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