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这些天
感觉大家的心情都是一样一样的
虽然......
但是!!
有一份开工的快乐
深圳人都懂
“开工利是”=“开工红包”
是我国南方地区的一种习俗
不少企业领导为了图个吉利
在年后第一天开工时
会给员工发开门红包
象征开工大吉,生意兴隆
然而本是讨彩头的一件好事
近年来却在职场上发生了多起
因“利是”翻脸的劳动纠纷
红包利是能有啥“套路”?
金额有规定吗?
......
别急,工会君这就为大家解读
NO .01
“开工利是”💰分大小吗?
“开工利是”金额一般不大,对此也没有具体的数额约定,它既可以数额很小只是意思一下,图个吉利,也可以根据企业主意愿多给员工发一些钱,鼓励员工干事创业。一般来说,“开工利是”不分大小,每名员工都一样,不与业绩挂钩,不改变“利是”的性质。老板向下属派发“开工利是”,犹如与他们一起吃年夜饭和开年饭,可以营造大家庭的感觉,增加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令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更紧密。
NO .02
“开工利是”属于工资收入吗?
这取决于开工红包款项从公司支出还是老板个人支出。先看以下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指出:
一、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网络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二、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 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 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开工红包款项是老板及其他上司自己出的,属于他们私人馈赠行为, 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在这种情况下,“开工红包”只能算作老板对员工的一种嘉奖,公司不能以发红包(利是)来代替个人工资或者加班费。否则,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及加班费差额。
最后
小伙伴们要注意啦
“开工红包”并非强制要求
员工讨要“开工红包”要适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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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收到开工红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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