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西省儿童医院转运至上海某医院,800公里路程被收2.8万元”的消息引发热议。唐先生反映,今年4月,他将身患重症的孩子从江西省儿童医院转运至上海某医院,司机收费28000元,且没有说明价格明细,也未开具发票,费用转入个人账户。唐先生质疑这笔费用不合理。
唐先生表示,2025年4月4日,孩子入住江西省儿童医院心脏中心接受治疗,但情况未有好转。8日晚,主治医生建议转院治疗。唐先生请求主治医生联系救护车用于转运。由于情况紧急,他在上车前支付了14000元的预付款,抵达上海后支付了余下的14000元尾款。两名司机全程未向唐先生开具发票或收据。唐先生觉得这笔费用“有点离谱”,存在一定透明度不足的问题,于是向江西省卫健部门进行投诉。
6月18日,江西省卫健委对该事件发布通报表示,经调查发现,救护车所有方南昌赣医医院存在收费不合理等问题。目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责令其退回了不合理收费,并暂停医疗转运服务。患儿唐某某于2025年4月4日因病入江西省儿童医院心脏重症监护室紧急救治。因病情危重,家属提出急需连夜转运治疗。由于就诊医院无符合跨省转运条件的救护车,经家属请求,诊治医生联系了赣医医院救护车。救护车司机与家属沟通,约定转运费2.8万元,分两次支付。江西省儿童医院派出两名医护人员随车护送,并携带使用ECMO等相关抢救设备和药品。4月9日,救护车到达家属指定的上海某医院紧急救治,患儿转危为安。
对此,部分网友认为,跨省800公里,且使用了昂贵的ECMO设备,并配备专业医护人员,2.8万元的费用“不算贵”甚至“合情合理”。他们指责当事人唐先生“不懂行情”“过河拆桥”“利用孩子生病赚钱”等。部分网友对唐先生进行“人肉”,以短信骚扰、电话辱骂等形式攻击唐先生一家。唐先生的一位亲属表示,唐先生已对相关社交账号言论进行取证,并将证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然而,也有部分市民认为,急救车辆转运收费应该有更明确的标准。江西省12345热线客服表示,江西省卫健委正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该事件进一步调查、核查,如发现违法违规的问题,将严肃查处。下一步,将加强对转运救护车规范使用的监管。
有观点指出,唐先生的做法或有欠妥之处,但也不该受到网暴等对待。孩子病重,家属根本不具备与救护车议价的能力,只能在有限选项中做出选择。其事后投诉维权,也是行使自身的权利。过分苛责,或让更多患者因顾虑遭受社会指责而放弃维权。
从另一个角度看,涉事医院的处境同样充满了矛盾。配备专业医护团队的成本、长途转运的人力物力投入,以及转运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医疗风险,都是涉事医院作为民营机构必须考虑的生存现实。简单以“天价”标签否定医院服务价值,容易走向误伤服务供给方的另一个极端。这类高配置急救转运车的业务量很少,单次收费较高,有时未必就不合理。
这起事件处理引发争议的本质,仍是非急救转运领域尤其是跨省服务存在制度缺陷。一方面,公立医院的120急救体系受限于属地管理,无法提供跨省转运服务。另一方面,当患者提出紧急需求时,医生只能协助联系外部资源。这种“两头不靠岸”的困境,是我国医疗转运体系结构性短板的缩影。我国院前急救服务已形成相对规范的属地化管理体系,但非急救转运仍处在规则“真空地带”。公立医院受资源限制难以覆盖所有需求,民营机构虽填补了市场空白,却因缺乏统一准入标准、收费指导和服务规范,导致定价混乱、服务参差。
对于非急救转运尤其是跨省服务,更合理的解决路径应该是构建分级分类的服务体系。比如,省级三甲医院聚焦危重患者转运,配备专业设备和团队;基层医疗机构则可承担普通患者的康复转运需求。同时,要建立透明的定价机制,根据转运距离、设备使用、医护配置等因素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强制要求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尽管目前部分地区已出台非急救转运规则,但地方性规则仍难以解决跨省转运的难题。亟待在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跨省转运服务标准,明确车辆资质、人员配备、收费原则等方面的规则,并建立全国性转运服务信息平台,实现需求发布、服务匹配、费用结算全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