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时隔20年的重新修订,主要聚焦以下几个问题。
针对宠物伤人事件,新法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将先处警告;若警告后仍不改正或导致他人受伤,则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处五日至十日拘留。这一规定旨在从源头上减少非法售卖和饲养危险动物的行为,保护公众安全。
关于正当防卫,新法明确了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具体包括:合法防卫行为免于处罚,防卫需在合理限度内,公安机关需公正调查取证。此外,法律还鼓励见义勇为,确保此类行为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新法调整了行政拘留执行条件。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法的未成年人可依法执行拘留;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者同样适用。同时,对未达年龄不予处罚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采取矫治教育措施。此外,新法还强调了对学生欺凌行为的处理方式,要求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并加强了对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活动的打击力度。
这些修订不仅提升了法律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也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