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40岁的尹某在律师陪同下向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国家赔偿33万元,并要求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此前,尹某因“婚内强奸”被关押了285天。
尹某提到,在他被关押之前,妻子曾两次提起离婚诉讼但均被法院驳回。去年4月,当他还在看守所时,已经与妻子达成了离婚协议。
尹某来自濮阳县徐镇镇前九章村,文化程度为初中。2023年8月18日,濮阳县公安局对他进行了刑事拘留,随后在8月31日得到濮阳县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并于次日由县公安局实施逮捕。同年10月30日,公安局将尹某涉嫌强奸的案件移送至检察院。警方调查发现,尹某和武某自2023年2月份因感情问题分居,武某提出了离婚。同年7月26日中午,尹某潜入濮阳县龙城国际东区的13楼,在主卧室对武某进行了强奸。同年11月24日,检察院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最终在2024年7月1日撤回起诉。2024年5月28日,法院决定给予取保候审。
去年7月31日,濮阳县检察院认定现有证据不足,无法满足起诉条件,决定不予起诉。尹某表示,他是在去年5月29日从看守所出来的,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直到一年后才申请国家赔偿。
尹某的母亲透露,儿子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2012年,尹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邻镇女子武某,两人于次年结婚。2015年,全家花费32万多全款在县城为他们买了房。尽管夫妻间有时争吵,但他们生了三个孩子。2023年3月1日,武某提起离婚诉讼,但法院认为证据不足,裁定不准离婚。武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濮阳市中院,但最终被驳回。
据武某称,尹某有县城房子的钥匙,事发当天她不知道尹某在屋内。尹某的姐姐则表示,弟弟有时会去县城的房子看孩子。尹某提供的视频显示,他在床上抓着武某的手,而武某不停地叫他放手。武某称,尹某还拍了自己的裸照。法院经过两次开庭,未作出宣判,最终检察院撤回了起诉。
尹某表示,去年4月在关押期间已调解离婚,县城的房子给了武某。大女儿跟了武某,儿子和小女儿归他抚养。对于法律文书中记载的多次殴打武某并被拘留和罚款的事,尹某予以否认,称武某总是不让他回家,一回家就报警说家暴。尹某称,出狱一年来,他与武某再无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