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全面改革劳动工时制度,推广每周4.5天工作制。此举旨在将韩国年均劳动时间降至经合组织(OECD)平均水平以下。根据计划,到2030年,韩国的年均劳动时间将从1859小时缩短至1717小时以下。
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制定了中长期改革路线图。今年下半年将制定《实际劳动时间缩短支援法》,明年启动废除综合工资制的立法程序。此外,还将重点推进多项立法工作,包括为实施每周4.5天工作制的企业建立法律支持体系,引入“断联权”和弹性工作申请权等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
在持续就业问题上,政府将重点推进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并计划年内完成相关法律修订。同时,《工会法》第2·3条修订案也将制定替代方案,力争年内完成国会立法。
工商界对这些改革措施提出批评,认为其脱离现实,照搬了劳动界诉求和共同民主党的竞选承诺。韩国经营者总协会相关人士强调,未来制度引入讨论应通过社会对话充分协商政策力度、速度和方式,而非强行推进既定路线图。
政府还计划推出一系列企业激励措施,如提供“工作生活平衡岗位补贴”、新聘员工薪资补助和税额抵扣等,以支持实施每周4.5天工作制的企业。然而,报告书也指出,若在不缩减法定工时的情况下推行4.5天工作制,可能引发实效性质疑和民众不信任。工商界人士担忧,缩短工时可能导致生产率下降,加重企业人力成本和运营压力。
关于综合工资制,政府计划于2026年修订《劳动基准法》,从法律上禁止该制度,并强制规定雇主必须记录员工工作时间。但工商界担忧,全面废除该制度可能在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等工时难以核算的岗位引发劳资纠纷。政府倾向允许“固定加班费”等在实际操作中合法使用且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综合工资制例外存在。
为切实缩短实际工作时间,政府计划优化年假与弹性工作制度。2025年底至2026年间,将年假获取资格从“工作满1年”放宽至“满6个月”,并引入年假储蓄制度和按小时休假机制,禁止企业对休假员工实施差别待遇。同时,将构建弹性工作制度体系,通过立法确立“弹性工作申请权”,允许劳动者在满足条件时向雇主提出弹性工作安排申请,雇主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远程办公、错峰上下班等多样化工作方式将正式纳入制度范畴,政府正在研究对采用企业给予行政及财政激励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