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教育机构经营者宣称有特殊渠道,能实现多种职业资格证书“免学包过”“考试包过”“免考包过”,诱骗400余名学员缴费。延庆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教育机构经营者获刑10年6个月。
被告人牛某经营该教育机构,对外宣称自己拥有特殊渠道,能实现消防中控证、电工证、社工证等职业资格证书“免学包过”“考试包过”“免考包过”。他还推出“学历代办”业务,声称只要缴纳学费,无需上课,约两年半就能轻松获取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证书。面对这些诱人的承诺和不过包退费的保证,不少急需相应证书提升职业竞争力或改善学历背景的学员纷纷上钩。
然而,牛某将收取学员的费用用于个人消费、还贷等。到了发证时间,学员陆续前来询问,牛某以考试流程复杂,需要等待审核,政策变动导致下发延迟等各种理由拖延发证。为了进一步稳住学员、拖延退款,牛某还指使机构员工李某使用图像处理软件伪造了20余份学历证书、入学通知书、校本证书及学生学籍信息表等材料。
随着时间推移,学员们愈发怀疑,不断催促牛某兑现承诺或退还学费。30多名学员到该教育机构询问情况,从牛某当场提供的国家学历网址中查询证书未果,遂报警,这场精心策划的骗局终于浮出水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告人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无法兑现承诺的情况下,虚构“包过”等事实,诱骗400余名学员缴费。收费后,未将资金用于证书办理,致使学员遭受财产损失,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牛某还指使员工李某使用图像处理软件伪造20余份学历证书、入学通知书及学生学籍信息表等材料用于应付要求退款的学员,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造成损害,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构成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10年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1万元,以犯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2万元。机构员工李某受牛某指使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制作虚假材料,构成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提示,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的核发都有严格标准,不存在“花钱买证”“不考包过”的捷径。现实生活中,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急于求成、投机取巧的心理,以“内部渠道”“不考包过”为诱饵,骗取高额“学费”。一旦学员轻信这些承诺将面临财产受损,而取得伪造的证书,轻则在后续的资质核验、背景调查中被识破,证书作废,失去职业信誉,重则将因使用假证承担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