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9日凌晨2时许,周口市太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王振在江西九江出差办案期间突发心脏疾病,经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凌晨2时51分不幸因公牺牲,年仅35岁。
王振,男,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他于2011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担任太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常营中队中队长,三级警长。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并获得太康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周口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6月11日上午,王振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太康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举行。现场庄严肃穆,哀乐低回。他的遗属、亲友、同学及同事共300余人含泪送别这位英年早逝的英雄。太康县公安局民警郝永昊哽咽着说:“我们原计划今天返周,没想到是以这种方式......”
从警14年来,王振长期扎根在公安刑事侦查和交通管理一线,忠诚履职、勤勉尽责、甘于奉献,将全部精力献给了人民公安事业。他在打击刑事犯罪、保障道路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王振同志因公牺牲后,公安部政治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来唁电,对他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并对其家属表示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