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荔枝新闻6月27日报道:前不久,南京市栖霞区一高层楼下,陶瓷水杯、行李箱、奶茶等从天而降,还砸坏了2辆汽车。民警找到了从7楼高空抛物的王某。经了解,王某是单亲妈妈,与正值十四五岁叛逆期的女儿经常爆发争吵。在民警的教育下,王某认识到自己高空抛物行为的危险性,可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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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表示,高空抛物已经入刑,法条中还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要从严处理,本案中造成的车辆损失已达2万元左右,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比高空抛物罪的处罚重,所以将本案定性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发后,王某积极赔偿了车主损失,也认罪认罚。法院审理后综合考量,判处王某拘役9个月,缓刑1年。
近期高空抛物多人被刑拘
高空抛物屡见不鲜。近日,上海浦东警方就处置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6月15日下午,家住高桥地区的陈先生将自己的轿车停放在小区楼下等人,只听“咣”的一声巨响,不明物体砸中了陈先生轿车的后挡风玻璃。
轿车挡风玻璃被砸碎(浦东警方供图)
民警调查发现,原来这个不明物体是11楼男子朱某扔下的白酒瓶。其供认近期与女友吵架情绪起伏较大,为泄私愤喝完酒后将白酒瓶从窗户扔出。目前,朱某已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朱某被刑事拘留(浦东警方供图)
前不久,深圳还有两人高空抛物砸伤了人被刑拘!
深圳龙岗区罗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被楼上抛下的玻璃醋瓶和陶瓷盘碟砸伤。民警李志雄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现场只留下一摊血迹跟擦伤口的纸巾,两个伤者已经被120给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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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勘查与分析,很快就锁定了将玻璃醋瓶和陶瓷盘碟从楼上扔下来的嫌疑人曾某。原来是因为一楼临街商铺的客人凌晨还在喝酒聊天,并且声音很大,吵到了楼上的住户曾某,他一气之下就把家里的玻璃醋瓶和陶瓷盘碟扔下楼,砸伤了人。目前,曾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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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日下午,家住深圳市罗湖区的陈先生正准备去取快递。刚走到快递驿站门口,突然一个砖块在他视野前方急速落下。报警人陈先生说:“当时我吓了一跳,差点被砸中。”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翠竹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展开调查,很快就锁定这块砖头是5楼住客卢某故意扔下来的。
据卢某供述,当时他着急出门,多次从楼上喊在楼下取快递的女儿,但没有得到回应。于是卢某就生气地扔下砖头提醒女儿,险些砸中楼下的陈先生。之后,卢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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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入刑已有三年多
长期以来,高空抛物一直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因为“一时冲动、心存侥幸”等各种原因,此类行为仍时有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实践中,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大多是经由民事处理途径处置,只有那些造成受害人严重受伤或死亡的高空抛物行为人,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高空抛物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比如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死亡、财物受损,可能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定罪处罚。
警方提示,高空抛物的行为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