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陈龙山 摄
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25日召开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以下是通报全文:
4日起,泉港区陆续通报有关事故处置进展情况,8日起泉州市、泉港区均作了后续通报。事故发生后,泉州成立由市安监会同环保、海洋渔业、公安、港口管理等部门组成,并邀请监委、检察院等单位参加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的性质和发生、经过、责任进行深入调查。今天重点通报事故调查和后续处置情况。
一、通报泄漏事故发生经过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2018年11月3日下午16时左右,宁波舟山通州船务有限公司“天桐1号”油轮(以下简称“天桐1号”)靠泊东港石化公司码头,拟接运东港石化公司工业用裂解碳九;晚上18时30分左右,岸上人员开始对东港石化码头输油管道进行裂解碳九装船作业的准备工作。在码头吊机长期处于故障状态下,操作员违规操作,人工拖拽,用输油软管把岸上和船舶联系起来,并用绳索固定软管;19时12分,后方油库通过库区专用装船泵向“天桐1号”货船输送裂解碳九物料。11月4日凌晨,随着潮位降低、船重增加,船体不断下沉,连接岸、船的软管也随之不断下拉,由于连接岸、船的软管两端都被绳索固定,致使下拉的长度受限;0时58分许,强大拉力将软管拉裂,裂解碳九从管壁破裂处外泄。1时13分,码头作业人员发现泄漏,立即采取停泵关阀措施;1时21分,油品停止泄漏;同时,企业立即组织对围油栏内油污进行回收,使用吸油毡吸起了大部分泄漏物,减少了污染面的扩大。
调查发现,涉事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管理无序、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码头装船操作员工与“天桐1号”船舶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根本未按照《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18434-2001)进行操作,且现场值守巡查不到位。二是东港石化公司没有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处于故障状态的吊机没有及时修复。三是故意将软管破裂报告成法兰垫片老化、破损。调查组认定,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主要是企业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引发的。
二、通报东港石化公司化学品泄漏量的调查情况
事故发生后,东港石化公司依据商检机构(第三方)装船储罐前检尺及储罐后检尺对比进行计算,得出的泄漏量为6.97吨。调查发现,东港石化公司一开始就刻意隐瞒事实、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瞒报数量,性质十分恶劣。
(一)订立攻守同盟。东港石化公司对外报告泄漏量为6.97吨。事发当天,东港石化公司即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要求对泄漏量进行严格保密、统一口径,以逃避刑事处罚。调查组进驻后,东港石化公司法人代表黄某仁再次召开会议,要求涉事人员严守泄漏量为6.97吨的底线。会后,东港石化公司副总经理雷某华再与船长黄某杰恶意串通,要求对外统一宣称事故原因为法兰垫片老化、破损,泄漏量为6.97吨。
(二)精心掩盖,少报32.4吨。经过连日的深入调查发现,东港石化公司最后一次进行裂解碳九装船作业后(10月23-24日),未按照操作规程对罐区至码头的裂解碳九专用管道进行通球作业,11月3日装船前管道处于满管状态,管内物料存余量约32.4吨,没有计入泄漏量。
(三)移花接木,少报29.7吨。更深入的调查发现,11月3日,东港石化公司实际往储罐(G-3005罐)装进3车(量约89吨)的裂解碳九物料,但公司在计量单上把其中的一车登记为装入G-1008号罐,又少报29.7吨泄漏量。
依据商检机构的报告及调查取证结果,调查组认定,东港石化公司实际泄漏量69.1吨。尽管企业百般掩盖,也采取措施吸回了大部分油污,但泄漏事实客观存在,环境影响与社会影响已经形成。
为评估此次泄漏事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事故调查组和生态环境部华南科学研究所专家团队,根据事发当时气候条件、潮流潮速等情况进行推算和反演,此次裂解碳九泄漏对周边村庄大气环境的影响有限。
三、通报事故处置总体情况
事故发生后,坚决把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放在首要位置,防止污染扩大和次生影响。处置过程中,国家、省直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给予大力指导支持。事发当天,省生态环境、海洋与渔业、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就到现场指导;国家生态环境部第二天就派出专家指导处置。泉州市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常驻一线指挥,泉港区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群众工作、海洋影响评估处置、事故调查等7个工作小组,每天不定时会商,有序开展工作。
(一)组织力量做好现场处置。专家指导、专业队伍为主,快速组织清除污染,4日当天下午,直接影响的海面油污基本完成清理;截至14日,事发海域及附着在修复渔排、礁石、岸滩的残留油污完成清理。4日下午下发通知,暂缓对特定海域网箱养殖水产品起捕、销售、食用,第一时间严控污染区域水产品外流。
(二)启动医学观察并全力接治接触裂解碳九的群众。针对少数接触刺激性气体后出现头晕、恶心、呕吐、咽部不适症状的群众,泉港区立即组建医疗专家小组,泉州市增调医疗力量,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先后接治南埔镇、后龙镇等沿海一带接触泄漏裂解碳九的群众69名,其中留院观察11名。10日以后未新增留院观察患者,12日以后未新增门诊患者,至16日,以上接触患者全部出院。
(三)实时监测环境主要指标。大气方面,4日布设3个大气监测点,6日又增设1个对照点,实时发布事发及周边区域大气监测的数据。5日起,泉港城区各项空气指标恢复正常值,7日起保持在良以上。水质方面,事故发生后,省、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对特定海域水质进行监测,6日、7日特定海域为中度污染,目前稳定在一(二)类海水水质。
(四)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组织镇村干部力量,与群众面对面沟通情况,帮助加固修复受损渔排,对直接影响海域的网箱水产品实施“就地、严格、专业”监管,责成涉事企业先行支付涉事特定海域网箱水产品保证金,并承担监督养殖所需的一切费用。17日起启动对特定海域水产品逐户清点计量评估,绝大部分已经完成,将聘请权威专业机构检测分析,根据检测结果决定后续处理方式。泉州市下拨渔民生产恢复应急扶持资金500万元,用于扶持周边海域渔民生产。目前,渔民捕捞生产活动逐步恢复,辖区水产品销售逐步回升。
总的来看,整个事故的处置是及时、有效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基层干部奋战一线,当地群众也给予我们充分理解与支持。但处置过程中,也存在应急联动机制不健全、工作经验不足、信息公开不够规范、回应百姓关切滞后和不精准等问题,我们将认真吸取教训、总结改进工作。真诚感谢各界朋友对泉州市政府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与建议。
四、通报调查责任认定、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的发生,主要是企业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的,也有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一)关于企业责任。调查组认定,东港石化公司、“天桐1号”油轮公司无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单位。8日,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务管理站已勒令东港石化公司停业整顿,海事部门已限制“天桐1号”离港配合调查,并派员赴宁波对船业公司进行调查。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东港石化公司包括法人代表黄某仁在内的6名企业人员和“天桐1号”油轮包括值班水手长叶某彪在内的4名操作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已批捕黄某仁等7名直接责任人员。
(二)关于属地责任。调查组认定,泉港区党委、政府没有按应急预案分工组织实施,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经泉州市委研究,已责令临时主持泉港区委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区长颜朝晖向泉州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给予泉港区委常委陈相成免职处理,建议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副区长的职务;责令泉港区给予区交通局局长朱辉阳、区安监局临时负责局务工作的主任科员刘建康停职检查处理,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
(三)关于行业监管责任。调查组认定,辖区湄洲湾港口管理机构存在行业安全监管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日常安全检查走过场,以及履职不积极、报告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陈文雄已被责令停职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务管理站站长李庆社已被责令停职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务管理站副站长连建兴已被免职处理。
鉴于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对辖区内船舶运输安全工作也负有监管职责,泉州市委还决定,给予临时主持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工作的党组成员吴福荣诫勉。
泉州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决不放过事故调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日常监管、应急机制等薄弱点,在做好后续处置工作的同时,以案警示、举一反三,以坚定的决心,以更有力的措施,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防患于未然。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到今天,现场处置基本完成,事发区域空气和水质持续改善,后续处置工作持续推进。
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一项任务,是把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后续工作一件一件办好。我们要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加紧协调协商,全面完成剩余养殖户的水产品清点计量和价格协议签订工作。针对周边群众种养海蛎、紫菜以及近海捕捞等,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帮助群众恢复水产品销路。根据专业机构评估结果,加紧生态修复。继续做好医学观察,对接触裂解碳九群众,特别是曾住院观察的11人,安排医疗人员回访。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深刻反思整个事故的发生、责任、信息发布等环节暴露出来的问题,牢牢记住,安全生产不能有丝毫侥幸、不能有丝毫疏忽、不能有丝毫懈怠。吸取这次事故教训,下一步,要从3个层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把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小落实。导致这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东港石化公司吊机设备故障没及时修复、现场人员作业不规范、软管破裂没及时巡查发现等;深层次原因是,涉事企业主体责任平时根本不落实,岗位责任形同虚设,监管部门平时督促不到位、不严格。这些都是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这次事故警醒我们,拉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必须坚决落实到行动上,必须落实到平时监管、平时执法、平时问责,必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安全防线筑实筑牢,以正在开展的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为抓手,组织全面、严格、彻底的核查,对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勒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关停的一律关停,该吊销的一律吊销,绝不姑息。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属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漏洞和责任缺失,对不履职、不尽责的,坚决“零容忍”问责,真正防患于未然。
二是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化工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乃至应急处置,都需要很强的专业性。我们将建立专家会商制度,进一步充实专家库,重点包括化工、环保、海洋、安全等领域,为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指导、客观评估,确保现场处置及时安全、有序有效。我们将配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一支设备齐全、技术力量强、条块协同的专业化队伍,健全多部门应急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尤其要系统梳理危化品生产、储运的类型、毒性、处置措施等,加强培训,让干部熟悉掌握化学品相关知识和应急处置的专业知识。
三是进一步强化平时实战化演练。平时多练兵,战时才压得上。将通过更多的实战练兵,来检验、磨合应急预案、指挥体系、部门协同、专家队伍,来发现更多问题,不断完善提升。必须做到一有紧急情况,马上响应,现场处置、力量调度、信息发布都能抢在第一时间,提高科学决策、科学救援水平。
泉州将坚决贯彻安全发展理念,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增强风险管控意识,扎扎实实做好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原标题:《瞒报!泉港碳九实际泄漏69.1吨,企业上报称不到7吨》
THE END
来源:泉州晚报
“泉港碳九泄漏”事件梳理(附时间、事件梳理)
资料整理|卜钰瑶 刘浩岚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事件发展时间线
2018年11月3日
16:00 左右
“天桐1”油轮靠泊泉州市泉港区东港石化公司码头
(来源:泉州市政府新闻办11月8日通报)
19:20
油轮从东港石化码头输油管道进行工业用裂解碳九的装船作业
(来源:泉州市政府新闻办11月8日通报)
2018年11月4日
0:51
输油管出现跳管现象
(来源:泉州市政府新闻办11月8日通报)
1:13
东港石化码头作业人员发现装船过程中发生工业用裂解碳九化学品泄漏。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停泵关阀措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迅速到码头进行污油回收。
(来源:泉州市政府新闻办11月8日通报)
1:14
油船与码头连接的软管处发生泄漏,造成6.97吨碳九泄漏。
(来源:泉港区环保局11月4日通报)
1:23
油品停止泄漏
(来源:泉州市政府新闻办11月8日通报)
2:00 许
处置单位赶到码头进行污油回收。
(来源:泉州市政府新闻办11月8日通报)
3:00 起
泉港区后龙镇上西村及峰前村、峰尾镇区域空气出现异味,并随着风向及风速漂移在主城区一代扩散,引起当地居民反映。据事后调查,事故系油品泄漏,油品逸散至空气致相关区域空气存在异味。
(来源:泉港区环保局11月4日通报)
4:00 许
肖厝村村民肖煌表示,被刺鼻的气味熏醒,“以为是轮胎烧了”,之后几天,村子里的这股味道一直没有消散。
(来源:《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11月9日报道)
4:30
围油栏内清污作业基本结束。但部分污油向邻近的肖厝海域移动,泉港部分区域空气出现刺鼻性气味。初步认定为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来源:泉州市政府新闻办11月8日通报)
9:00
省海洋渔业监测中心在养殖区抽取3个样品进行初检,根据检测规程需用时三周。泉港区暂停受影响海域网箱养殖水产品起捕、销售、食用。
(来源:《东南早报》11月8日报道》)
盐场在第一时间关闭纳潮沟。
(来源:《新京报》11月6日报道》)
12:00
大气VOCs(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结果:上西村(泄漏点最近村庄)14.9mg/m³,峰前村0.4934mg/m³,肖厝村0.9756mg/m³。“空气中的有机物萘、苯乙烯的浓度分别为12.07mg/m³、1.77 mg/m³,分别占空气中VOCs的81%、11.88%,其浓度均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即8小时平均容许浓度限值),其中: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为50mg/m3,苯乙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为50mg/m³。此后的大气环境监测数据也均小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来源:泉州市政府新闻办11月8日通报)
15:00
“上西村VOCs监测结果下降为4.929mg/m³”
(来源:泉州市政府新闻办11月8日通报)
16:00
VOCs 数值“上西村监测结果下降为0.429mg/m³”
(来源:泉州市政府新闻办11月8日通报)
17:00
下西村VOCs含量为0.429 mg/m³
(来源:泉港区环保局11月8日通报)
18:00
当地“出动船舶100多艘次、人员600多人次,调集近600袋油毡进行吸附回收,碳九泄漏海域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大气VOCs(挥发性有机物)为0.429mg/m3(4.0mg/m3以下为安全值)”
(来源:泉港区环保局11月4日通报)
4日,涉事公司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向村民发承诺书致歉,称除除油设施清理的油污外,仍有较多油污漂向周边海域及村民渔排造成污染,公司承诺会配合调查,并承担公司责任范围内的所有损失赔偿义务。
当日,肖厝村很多村民在发现鱼苗受损后,未佩戴口罩徒手清理油渍,村民肖某辉不慎跌入污水中,与碳九直接接触,被送往医院ICU病房。包括肖某辉在内的多名渔民当天就发生呕吐腹泻、头晕胸闷的症状。
(来源:《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11月9日报道)
4日晚间,有村民看到环保局大楼外有高压水枪喷水。官方回应称是为降低工地扬尘,空气质量检测点不止环保局大楼一处。
(来源:《北京青年报》11月8日报道)
2018年11月5日
3:00起
“泉港城区空气自动检测站各项大气指标已恢复正常,并持续改善向好。”
(来源:泉港区环保局11月8日通报)
10:00
“VOCs监测结果为上西村0.0574mg/m³,峰前村为0.5200mg/m³,肖厝村为0.7740mg/m³”
(来源:泉州市政府新闻办11月8日通报)
11月5日,“泉港区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各项空气指标持续正常,海水水质监测点石油类含量均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符合养殖水质要求)。”
(来源:泉港区广播电视台11月6日通报)
【编者注:根据我国生态环境部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海水水质分为四类,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第一类水质标准要求:海面不得出现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质、海水不得有异色、异臭、异味;石油类含量≤0.05mg/L化学需氧量(COD)≤2mg/L】
5日,肖厝村部分村民自行收集水样,送到环保部门检测,才得知水中的油渍有毒。
(来源: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11月9日报道)
当日上午,北京青年报发表新闻《泉州一石油化工船舶泄露6.97吨碳九 环保局:海域清理已基本完成,将检测水质及海产品》,目前为全网所见,最早对该事件进行报道的媒体。
同天稍晚时候,财新网发表《福建一码头发生化学品泄漏 造成水产品死亡》。
2018年11月6日
6日起,泉港“城区各项空气指标逐步恢复正常值”。
(来源:《泉州晚报》11月8日报道)
10:00 左右
经泉州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检测,“肖厝网箱养殖区海域监测点石油类含量154.6ug/L,化学需氧量含量0.86mg/L,石油类符合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编者注:一般工业用水,滨海风景旅游区】,化学需氧量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东港石化码头区海域监测点石油类含量363.5ug/L,化学需氧量含量0.79mg/L,石油类符合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编者注: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化学需氧量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当日,有关部门开始着手修复污染海域。
(来源:泉州市政府新闻办11月8日通报)
14:00 前后
当地村民表示,镇政府派人前去泉港医院慰问,面对为何不通知疏散和防护的责问,“政府说,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来源:财新网11月5日报道)
肖厝村村民肖菁表示,6日,“村里的空气有过好转”,味道变得很淡。
(来源:《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11月9日报道)
2018年11月7日
有关部门雇请专业起吊船,加固靠近外围受损较重而下沉的渔排。海事部门组织力量不间断对肖厝渡口附近以及惠屿岛南北水域进行巡航,对事发海域进行监视警戒;对渔排受损进行登记、入户安抚等。
(来源:泉港区广播电视台11月7日报道)
6日至7日,VOCs监测结果保持在0.018 mg/ m³至0.239 mg/ m³间。
9个监测点化学需氧量均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石油类达到第一至第三类水质标准。
有关部门开始调查评估养殖户受损情况。
(以上信息来源:泉州市政府新闻办11月8日通报)
肖厝村村民肖菁表示,7日开始,恶臭味变得明显。村民肖美如表示,政府组织的“清理油渍的年轻人防护措施明显不足,只戴有薄口罩。”
(来源:《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11月9日报道)
2018年11月8日
截至11时
VOCs监测结果保持在0.102mg/m³至0.422mg/m³间。
截至15时
共出动船舶400多艘次、人员2500多人次、吸油毡732袋、清油剂70桶开展油污吸附,受影响海域漂浮的油污已基本完成清理;出动船舶和人员对岸边、渔排等随潮水起落的残留油污进行吸附。
截至17:00
泉港区医院陆续接诊来自南埔镇、后龙镇沿海一带的52名疑似接触碳九泄漏的群众。此类患者的主诉为“接触刺激性气体后身体不适”,其主要症状为头晕、恶心、呕吐、咽部不适。其中门诊就诊42名,留院观察10名。目前,9名患者症状较入院前有明显好转;另1名患者在事发水域溺水,出现吸入性肺炎,已从ICU(重症监护病房),转入普通病房,病情稳定。
当日,11个监测点化学需氧量均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石油类除肖厝码头监测点处于第三类海水水质范围外,其他10个监测点均达到第一(二)类水质标准。
(以上信息来源:泉州市政府新闻办11月8日通报)
针对4日晚间泉港区环保局大楼外为何高压水枪喷水的疑问,工作人员回应,喷水是为降低工地扬尘,并非为了改变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来源:《北京青年报》11月5日报道)
距事发码头不足1公里的肖厝村内仍然弥漫着浓烈的类似柴油的气味。事发海域的水面存在大面积薄油层。有部分污染物扩散到了与肖厝村相邻的沙格村。当天,整个沙格村都能闻到刺鼻的气味。
(来源:《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11月9日报道)
据媒体报道,事发海域,记者感到喉咙难受、胸闷。泄漏点附近的渔排泡沫被腐蚀。
(来源:《人民日报》11月8日报道)
11月8日,人民日报、央视网在内的全国各大媒体开始广泛报道该事件,并登上微博热搜,随后被删除。财新网《福建碳九泄漏后续:多位村民住院 应急处置遭质疑》引起较大舆论反响。
2018年11月9日
肖厝村码头清理油污的工作仍在进行中,海面上看不到大面积的油污。在沙格村,靠近岸边和礁石的海面仍有薄薄的一层油。村民和政府工作人员坐着小船在海面来回放置吸油毡。
(来源:新华社11月9日报道)
当日,《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发表新闻《泉州碳九泄露事故:化工区距最近居民区仅174》,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11月9日,中共泉港区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泉港区在外乡贤的公开信》。
官方回应时间线
2018年11月4日
泉港环境保护局通报:事故系油品泄漏,油品逸散至空气致相关区域空气存在异味。
2018年11月4日
泉港环境保护局再发通报:事故系碳九泄漏
2018年11月6日
泉港区广播电视台发布事故续报:当地各项空气指标持续正常。
2018年11月8日
泉港区环保局第三次发布通报:当地各项大气指标恢复正常,持续改善向好。
福建省环保厅发布通报
泉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当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平均值为“优”
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通报:初步认定为一起单圈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2018年11月9日
泉州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泉港区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化学品泄漏事件最新进展及处置情况通报。
2018年11月10日
泉州市政府新闻办关于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码头化学品泄漏事件处置情况续报:对涉事4名企业人员依法调查取证。
2018年11月11日
泉州市政府新闻办关于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码头化学品泄漏事件处置情况续报。(截至11月11日上午12时)
2018年11月14日
泉州区政府新闻办通报东港石化碳九泄露事件处置进展:刑拘7人。
2018年11月17日
泉州市政府新闻办关于泉港裂解碳九泄露直接影响海域网箱水产品处置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8年11月19日
泉州市政府新闻办关于泉港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码头裂解碳九泄露事件处置进展情况通报。
2018年11月20日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对泉港区公安执法相关人员问责处理的情况通报。
2018年11月25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
俯瞰事故区域
▲泉港工业区分布
▲事发地与养鱼区距离
▲事发地与居民区距离
▲当地重工业区(右上区域)与居民区距离
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 记者钟自炜 泉州热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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