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宿迁一名老人陈某某因脑梗死,由弟弟陈先生等三人送医住院治疗。住院期间,陈某某凌晨独自离院,两天后遗体被发现于3.5公里外的村庄田间。警方排除他杀,但患者家属与医院就责任归属问题对簿公堂。近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医院对患者离院身亡承担10%赔偿责任。
陈家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认为,陈某某在医院的病程记录第一页载明护理等级为二级护理,医院应安排护理人员每两小时巡视患者,未能及时发现病患外出,导致错过寻找病患的最佳时间,最终导致病患死亡,应承担赔偿责任。
该医院的委托代理人辩称,患者离院出走身边无家属陪护,家属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患者和家属以上行为均属于不配合医疗诊疗行为,发生后果完全是原告责任。
法院认为患者陈某某深夜私自离院、原告未专人陪护对患者陈某某的死亡结果的原因力最大,医院的违约行为对陈某某死亡结果的原因力较小。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定医院承担10%赔偿责任,需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118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