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被告人母亲被训诫。
“订婚强奸案”被告人母亲被训诫:多次擅自把涉及被害人个人隐私信息发布到网上,侵犯被害人隐私权
日前,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席某某强奸上诉案及所涉婚约财产纠纷上诉案。由于该案为不公开审理案件,一审宣判后,法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事实。
二审宣判后,法院在保护双方隐私的前提下,向社会通报了可以公开的信息,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增加司法透明度,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席某某的母亲作为辩护人,多次擅自在网上发布涉及被害人个人隐私的信息,侵犯了被害人的隐私权,因此在二审期间被法院依法训诫。
与席某某家人主动爆料接受采访、形成不对称舆论不同,被害人选择相信法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谢绝所有媒体采访,拒绝舆论炒作。然而,网上不实信息的传播以及不明真相网民的网络暴力和人肉搜索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提醒广大网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侵权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