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北京法院审判网发布了《李晨与李季委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李晨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15万,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一共是35万。不过,这一次李晨意外败诉了,法院并没有支持李晨的这个要求。
真是活久见,这应该是圈内第一个败诉的明星吧。划重点,被告李季委转发了原作者“今夜九零后”的一篇文章,并且评论说:李晨范冰冰,这是一篇刷屏了的《渣男李晨现形记》。涉案言论并不是被告李季委撰写的。
尽管原文章提及到了李晨送李小璐张馨予心形石头,还说到了李晨插刀印小天丑闻。但是法院认定这些言论仅仅是被告对转载内容的概述,不具备主观恶意,李晨作为明星,应该对大众评论有一定的容忍度。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转发相关文章并无明显不当,不构成对李晨的侮辱和诽谤,所以没损害李晨名誉权。因此,法院驳回李晨全部诉讼要求,并且要求李晨承担受理费1025元和公告费。如果不服气,李晨可以继续上诉。
吃瓜群众纷纷笑疯评价:第一次看到明星败诉的明星!告名誉权基本没有不赢的,连名誉权都败诉,哈哈,对不起我笑了!所以律师函也不是万能的,不要再拿这一套吓唬网友了!看来不是所有的维权法院都判赢!大型翻车现场,尴尬癌都发作了。
李晨名誉权纠纷案败诉?法院的这一次判决,认定转发者无罪。但是原作者“今夜九零后”早在2019年10月9日就败诉了,法院当初认定原作者侵权成立,李晨名誉权纠纷一审胜诉,原作者需要赔偿5万,并向李晨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