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面对环环相扣的证据链,被告人孟某接受了其制作的涉案手办属于淫秽物品的认定结果,并认可相应的判决结果。
不久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手办涉黄案作出判决,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该案审判长张国滨表示,涉案手办由游戏角色衍生而来,对青少年迷惑性强、危害性大,应当及时予以司法规制。
受访专家认为,该案的判决明确了该领域的法律红线,为二次元产业划定了性暗示禁区、年龄隔离红线、道德导向底线三大规则,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引导相关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团伙的落网源自一条群众举报。宝山区一名群众网购手办准备收藏,到货后却发现是淫秽手办。该案有两个犯罪团伙,其中11名被告人属于许某团伙,他们负责生产制作淫秽手办并开设网店对外销售;另一名被告人孟某结伙另案处理的设计师等人,负责设计妖兰、狂三等形象。
2023年12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民警在许某的两处仓库内查扣了37款3万余件手办。另查明,网店自2022年起共销售上述手办2万余件,销售金额200余万元。同日,警方在孟某租用的仓库中查获妖兰手办1176件,狂三手办2600件。经公安机关依法鉴定,在上述查获的手办中,有的直接裸露刻画出性器官,其余则在替换身体部件后展现出性器官,并伴有明显挑逗性的不雅姿态,故均应认定为淫秽物品。
2024年9月10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向宝山法院提起公诉。大部分手办明显涉黄,各方无任何争议。唯有其中一款取材自游戏角色的妖兰手办具有争议性,这成了法庭调查重点。孟某辩称,妖兰手办是一个取自动漫游戏的女性形象,由设计师自行设计,简化了性器官的刻画,不能仅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作为定案依据。手办同时取得某市版权局《作品登记证书》,属于艺术作品,且购买者有不少好评留言,不属于淫秽物品。
经过专业法官会议以及与法学专家的探讨,大家普遍认为,我国著作权登记采取自愿登记方式,仅凭著作权登记证书不足以证明登记客体构成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争议手办虽然取得《作品登记证书》,也不能据此认定它是作品,即便它构成作品,也不影响淫秽物品的认定。根据公安机关的鉴定,涉案手办均存在露骨刻画性器官、展示性行为的情形,应当依法认定为淫秽物品,这是区别于其他可脱卸的正常手办以及玩具的关键之处。
争议手办通过网络渠道公开销售,与专业艺术展览存在明显差别。警方提取的网店交易记录等证据反映青少年是涉案手办的主要受众。两名未成年人的证言也引起了法庭的高度重视。证人蔡某某、陈某收到妖兰手办时都还未满十八周岁,亦认为有色情内容而羞于展示。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涂龙科认为,手办主要的应用场景为陈列、把玩,面向的群体有相当部分为未成年人,他们的性羞耻心与承受能力明显弱于成年人。法院从未成年人感受角度出发认定争议手办是淫秽物品,并非对二次元文化的否定,而是对滥用IP外壳传播软色情行为的精准打击,是对未成年人保护底线的坚守。
当前儿童色情与二次元文化的界限模糊,仍有商家在售卖造型尺度大且“可脱”的手办。由于手办行业处于监管真空状态,此类犯罪呈现链条化、产业化趋势。宝山法院拟向相关管理部门和网络平台制发司法建议,建议管理部门积极履职,引导文化产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网络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打马赛克的商品尽到实质审查义务,引导商家不要售卖涉黄衍生文化产品。宝山法院还将借助“法治副校长”这一桥梁走进校园,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性认知观、性道德观,建议学校增设相关课程,教会孩子认识身体界限,主动防范“雷区”,通过网络宣传增加社会各界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