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通报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的问责情况,13个党组织、148名责任人员被追责问责。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进行了第三轮督察,并于2024年2月26日将发现的5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海南省处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在红树林保护方面,海南一些地方存在管理不当、规划缺失、整改不力等问题。省林业部门及三亚、儋州、文昌、临高等市县林业部门对红树林保护重视不够,未能及时查处破坏行为。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思想认识有偏差,监督管理不到位。文昌市对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整改任务推进缓慢,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突出。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受到了相应的批评和处分。
关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生态环境问题,管理部门和五指山、东方、琼中、昌江等市县自然资源、执法、水务部门对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放任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存在,导致违法侵占林地种植经济作物、非法采石破坏生态、核心保护区内小水电站清退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和处分。
此外,海南省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明显,大量污水直排。省水务部门对市县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指导不力,海口、儋州、琼海、陵水等市县水务部门对城镇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滞后,对房地产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到位。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针对这些问题,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和处分。
沿海防护林保护方面,海南省林业部门未按要求编制总体规划,管理粗放。全省近十年纳入林地保护规划的海防林长度和面积均有所减少。一些地方随意侵占海防林、通过调整规划蚕食海防林问题突出。文昌、琼海、万宁等市县违规调整有关规划,海防林被侵占毁坏。对此,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也受到了批评和处分。
最后,在建筑垃圾管理方面,海口市及各区未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治理体系建设滞后,偷倒建筑垃圾现象普遍。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相关区政府对建筑垃圾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职责不到位。根据调查情况,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