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唐德影视因“演艺合同纠纷”起诉了高云翔和董璇的公司(艺璇文化传媒),向法院提出了财产冻结的请求,金额超过6000万元。
民事裁定书于今年1月发布,内容显示法院已经裁定查封、扣押或者冻结高云翔、北京艺璇名下价值超过6000万元的财产。
虽然4月份的时候高云翔发微博澄清说唐德影视起诉的是他本人,和董璇无关。
只看民事裁定书也的确看不到董璇的名字。
但被申请冻结财产的艺璇文化传媒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的确都是董璇。
也就是说,董璇的确是因为丈夫的丑闻受到了财产上的损失。
但夫妻二人真的会因为这件事情最终离婚吗?
事实上,在爆料中,有两处细节值得深究。
一是,爆料人称身处国外的高云翔和董璇,是通过和民政局工作人员视频通话的方式进行的“云离婚”。
但实际上,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双方要进行协议离婚时,必须两人均到场。
如果有一人在国外,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委托国内代理人或律师出庭应诉。
通过简单的视频通话,是无法进行离婚程序的。
二是,高云翔和董璇的财产在今年年初就已经被法院裁定冻结。
财产危机在那个时候就已经产生,为什么董璇非要等到5月份的时候才选择离婚呢?
这是一则前因后果自相矛盾的爆料。
高云翔性丑闻爆发之后,很多网友都是希望董璇能够和他离婚的。
但董璇没有,她为了保释高云翔不惜举家迁往澳洲,找来自己的闺蜜出钱出力做担保。
在澳洲为丈夫奔波游走的同时又兼顾自己在国内的演艺事业,又是参加综艺《大叔小馆》,又是开店,还不忘本职工作拍戏、演舞台剧。
(董璇目前正在全国巡演舞台剧《大话西游》)
都已经耗费了这么多的心力,让事态朝向好的方向发展,最后却选择离婚,这难道不是得不偿失吗?
不过,婚姻是关乎一辈子幸福的大事,选不选择离婚都只有当事人自己能权衡利弊。
且看董璇高云翔如何对爆料做出回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