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工学博士张为在2023数字交通万里行·福州站暨大数据与运输安全智慧执法论坛上所做《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张网”建设实践与应用展望》主题分享的速记整理而来,未经作者本人审核,如有错漏,敬请谅解。
一、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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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二十大报告中也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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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规划、两纲要”
2020年,国家颁布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一些跟信息化相关的一些工作要求,比如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推进智慧执法平台的建设等。另外,《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提出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以及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
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纲要》中,也延续了对于法治国家建设的具体要求,要运用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去促进依法行政,同时着力实现政府治理的信息化与法治化的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的流程和方式,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数字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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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字化转型
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里提到,要加快数字化建设,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的转型驱动生产模式、工作方式和治理方式的变革。特别是在第十七章提出要推动政府治理流程的再造和模式的优化,把数字技术要应用到政府管理服务的方方面面。
2012年,我国出台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各省、市的行政执法都需按照此规定进行;2019年,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修订,这说明,行政执法需要不断根据管理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调整而调整,管理和服务的模式以及业务流程需要不断优化。
2022年,国家发布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建设新型监管体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的监管,以有效的监管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并以数字化的手段提升监管水平,运用多元数据为市场主体去做精准画像等。不过监管手段的最终落地都是要靠新型的监管和服务类的产品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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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业层面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同时在《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也提出要提升治理能力,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
到2022年12月底,随着湖北省综合执法机构的成立,全国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告一段落,省级改革完了之后,市、县也要做一些深化调整。
2021年年底,交通运输部发布了《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制部门建设的意见》,提出推动各类经营行为的这种监管,围绕重点监管的需求,形成若干“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大数据模型。
2020年,国家印发了大数据行动纲要,提出要推行大数据的创新应用,十四五数字交通规划也提出了要打造综合交通运输的数据大脑,加快建设数字政府,提升行业管理的数字化水平。
此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中也有相关的说明,要进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转入厘清职责职能、构建高效运行综合执法机制、增强素质能力的新阶段,深入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为内容的“四基四化”建设。
同时要持之以恒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抓好常态化查纠整改,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二、建设目标
要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张网”展开,最起码要具备以下的几个特点。
一是能快速发现管理对象的违法行为;二是相关的执法信息要能在“网”里进行高效地共享和应用;三是能精准地查看执法人员的信息,便于调度,同时“一张网”会汇聚管理对象的详尽信息,所以它也是一张监管网。同时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要实现协同执法,而且要形成业务闭环的一张网,最后还是要以人民为中心,形成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服务网。
三、建设要求
发布的政策文件有《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
同时为了配套部省共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还制定了相关的业务和技术规范。比如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等,标准方面也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础装备配备及技术要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代码》等,违法行为代码是跟着违法事项、高频违法行为,和各个省违法案件的特点来做调整的。
此外,部里面每年也会有相关的科研项目。比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电子文书和电子证据研究》、《交通运输基层执法机构信息化执法模式研究与试点》等,2023年度的部一级研究课题是《交通运输跨区域执法协作研究》。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也做了相关的工作,部一级推进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一期)、(二期)工程建设,而省级主要是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今年的重点工作还是区域执法的试点。
四、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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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级
汇聚了全行业的数据,建立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系统、执法数据运行监测系统、数据分析研判系统、交通运输法规管理与服务系统等业务系统,拥有全国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归集共享执法队伍、执法案件、违法线索,提供在线信息查验和培训考试服务,为部级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国执法人员在线学习、一线执法实战等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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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级
在执法队伍管理层面主要有执法人员综合管理系统、评议考核系统,和执法资源管理系统,此外还有规范执法层面、监督决策层面和执法服务层面,具体如图。
主要解决了一线执法信息查验难和调查取证难的问题,统一规范了文书制作,大幅提升了办案效率,同时能及时防范执法风险,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也加强了数据分析应用,提升了决策服务水平。
五、实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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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筹规划、统一标准
主要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执法业务数字化:梳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优化完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应急处置等业务流程,实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管理、业务办理和应急处置全覆盖、全在线。
违法监测数字化:完善感知网络,加强数据整合与比对分析,实现违法行为快速发现,建立线索发现、问题查处、结果反馈的协同工作机制。
执法调度数字化:厘清工作边界,构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指挥调度体系,建设违法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中心。
执法装备智能化:统一执法装备和数据标准,统一接入综合执法系统,实现系统互联互通、信息有序流转、业务在线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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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夯实基础、分步实施
从实施层面来说,还是要先打牢基础,再去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规范、标准的执法。夯实综合执法业务数字化基础,聚焦现场检查执法的应用需求,重点建设内外业协同、一体化运行的执法检查办案系统,实现日常巡查、调查取证、立案处罚到结案归档的全过程记录、在线化办理,推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个阶段,如何高效地去做精准执法。建设违法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中心,配备车载、船载执法终端和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布设非现场监测感知终端,多渠道汇集违法线索,实现数据多跑路、执法人员少跑腿,快速发现、精准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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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统分结合、分级建设
建议省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统一建设执法办案系统,在规范办案的基础上,统筹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中心,整合接入各类数据资源,构建多级联动、高效协同的违法监测预警、执法力量调度、应急指挥体系。
而各地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建议以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为基础,各地自行建设本地综合执法指挥中心,配备车载、船载执法终端和手持移动执法终端,与省级综合执法指挥中心联网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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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求导向、数据驱动
信息化项目最难的就是容易形成需求的蔓延,需求是变化的,最初的需求和最后的需求,一定会发生比较大的变化,一定要以需求导向、数据驱动,要以实用、管用、好用为标准,不要去追求大而全,用小步快跑来快速迭代。广东就是这种小步快跑方式,每年迭代一些,等到有特别重大的技术架构调整的时候,再去做大的迭代,所以运维模式也要进行创新,不能只重建设而轻运维。
同时坚持数据要素驱动,强化数据整合汇聚,大力推动数据要素治理、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开发利用,以典型执法应用场景为突破口,探索涉嫌违法行为在线监测、风险预警、线索推送、问题查处、结果反馈的闭环执法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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