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村支书制止男子烧草木灰被其杀害!6月18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执行死刑的《布告》在网络上引发关注。《布告》显示,2023年9月,53岁的罪犯胡某清因违规焚烧草木灰被该村党组织书记蒋某萍劝阻,他多次用锄头击打蒋某萍头部致其死亡。《布告》落款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
胡某清是1970年10月6日出生于湖南省永州市的汉族农民,小学文化。2023年9月2日16时30分许,他在禁火区域的田地里违规焚烧草木灰。蒋某萍骑电动摩托车巡逻至此并停车劝阻,但遭到胡某清拒绝。蒋某萍随后拿出手机拍摄现场画面,并告知胡某清若继续违规焚烧将移交执法机关处理。
胡某清认为蒋某萍不讲情面,于是持锄头击打蒋某萍头部,导致她跌入路边稻田。胡某清仍不解气,继续用锄头击打蒋某萍头部数下,最终导致蒋某萍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胡某清逃离现场后,于次日23时许大声表示意图投案并返回家中,被蹲守在附近的公安人员抓获。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胡某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恶劣,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某清提出上诉,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下达执行死刑命令。法院于2025年4月29日将胡某清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注射执行死刑。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确认,网传《布告》内容属实,有法院落款和盖章,其他执行细节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