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一些人因为保密意识薄弱,对接触到的涉密信息缺乏敬畏之心,导致失泄密案件时有发生。疏忽大意的行为可能并无主观故意,但却为失泄密后果的发生提供了机会,既危害了国家安全,个人也会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某单位员工张某在处理一份上级下发的涉密文件时,为了方便同事阅览,擅自将文件扫描成电子版并上传至公司公开网站。尽管他遮挡了国家秘密标识,但这种行为仍然构成泄露国家秘密,最终张某因违反保密规定受到严肃处理。
自由职业者魏某在景区游玩时,使用长焦镜头拍摄到了远处的部分敏感军事设施,并将照片发布在社交媒体上。魏某并未意识到这些照片中的军事设施属于敏感信息,随意传播可能导致国家军事秘密泄露,因此魏某被依法处理。
企业员工孙某在与境外人员交流合作过程中,受到高额报酬诱惑,将企业核心技术资料进行模糊处理后提供给对方。然而,这些经过模糊处理的资料依然包含大量敏感信息,经鉴定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相关领域敏感信息。最终孙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自己的贪婪和无知付出了沉重代价。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要加强保密监督。各单位向外部企业提供涉密文件时需认真评估风险,做好保密提醒并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广大公民应自觉增强保密意识,不使用联网图文识别或语音识别应用拍摄、记录、扫描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严格遵循“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原则。个人还应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反间防谍意识,面对利益诱惑保持清醒头脑,谨防掉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预设的陷阱。
如发现可疑问题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或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