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硝西泮、劳拉西泮等药物是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含有特殊成分,过量服用的危害性和成瘾性与毒品无异。近年来,不少吸毒者为了获取毒品,盯上了这些药品,希望“药当毒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相关案例。
陈某是一名“00后”,上初中以来沉迷游戏,加上父母感情不和常有争执,他变得愈发孤僻自卑。上大学后,他被医院确诊为双相情感障碍,需要长期服用劳拉西泮等药物。2022年6月,陈某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工作,但半年后因病情加重辞职在家。虽然病情得到控制,但他拒绝继续找工作,生活逐渐拮据。
由于陈某有精神疾病史,平时会定期去医院开氯硝西泮、劳拉西泮等药物。他想到可以通过转手倒卖这些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来赚取差价。于是,他在国外某网站上发布广告,声称自己有“安眠药”出售,吸引了一些有精神疾病的患者购买。从陈某这里购买药品的人大多存在滥用药品的情况,医院开出的剂量无法满足其需求,便通过非法渠道私下购买。
陈某交代了犯罪经过。他在明知酒石酸唑吡坦、佐匹克隆、劳拉西泮、氯硝西泮系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的情况下,凭借自己的精神疾病史,在精神卫生中心或医院配药后不自己服用,而是在国外某网站上发送广告,通过微信沟通买卖药品事宜,再以快递寄出,共计贩卖药品40余次,非法获利7000余元。每次交易完成后,陈某会在小程序中删除快递记录。
宝山检察审查认为,陈某明知酒石酸唑吡坦、佐匹克隆、劳拉西泮、氯硝西泮等是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仍贩卖给多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贩卖毒品罪对其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