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超出轨门”引发的官司又有新进展,原本作为第一被告的新浪微博爽快的交出了几名涉事博主的身份信息,邓超因此掉头集中火力起诉几名爆料博主。不过据法院通报,通知几名博主出庭的工作并不顺利,庭审或将成为邓超“自说自话”的舞台。
遭遇“被出轨” 邓超打官司
此前邓超对新浪微博起诉称,今年6月17日,新浪微博名为“圈内老鬼”的博主首先发布内容为“哎!又一跑男出轨了”、“明天10点,约?”的内容。之后,“娱乐圈揭秘”、“圈贰爷”等博主迅速跟进。爆料博主们暗示出轨者为邓超,导致新浪微博平台上迅速形成“邓超出轨”的微博话题。据邓超方面统计,截至起诉时,该话题阅读量达到6.1亿,26万人参与讨论。不过直到最后邓超怒而起诉新浪微博和爆料博主,也没有邓超出轨的实际证据出现。
邓超认为,“圈内老鬼”等人散布自己“出轨”等内容纯属子虚乌有,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严重损害。邓超首先起诉了新浪微博,要求新浪删帖并提供三名博主的身份信息。据了解,邓超提出的索赔要求约70万元,不过并不是针对新浪方面,而是指向三名爆料博主。
新浪“不抵抗” 博主“不露面”
法院通报,在邓超起诉新浪微博的庭前会议上新浪方面就已经按照邓超的要求提供了“圈内老鬼”、“娱乐圈揭秘”、“圈贰爷”三博主注册时留下的身份信息,邓超随即对新浪微博撤诉并另行追加三人为被告。不过法院方面也表示,对三被告送达诉讼材料的工作并不顺利。
法院透露,“圈内老鬼”博主夏学敏电话已暂停服务,法院向其户籍地邮寄送达被退回;“娱乐圈揭秘”博主雷善慧,经电话确认收到法院诉讼材料,但明确表示将不会到庭应诉;“圈贰爷”博主郑永煌首次接听电话时,一开始承认是本人,后改口称是郑永煌朋友,表示将转告郑永煌本人,此后该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向其户籍地邮寄送达的诉讼材料也被退回。
邓超或将“自说自话”
据了解,三被告如此高挂“免战牌”的行为并不能阻止自己吃官司。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案件立案后必须完成对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材料送达,正常程序是由被告人本人或代理人进行签收。如果被告人明确表示拒绝接收材料,法院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而如果像本案中的情况一样,无法找到被告本人或其确定的代理人、住所地,法院一般会有两种解决方式,一种是要求原告提供更详细的被告人信息,否则会要求原告进行撤诉;另一种则是由法院发布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而从目前情况来看,如果材料一直无法送达,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可能性较大。
按照有关规定,如果三被告一直拒绝接收材料出庭应诉,该案可能缺席进行审理。届时邓超方面仍需提交证据向法院证明自己的指控,不过由于对方无法质证,这种“自说自话”的官司邓超方面赢面极大。
链接:微博摊上的那些事儿
①微博诉讼第一案”
2010年5月25日至27日期间,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在新浪、搜狐、网易等网站的微博上连续发表了大量炮轰金山公司的言论,其中包括 “偷鸡摸狗”、“搞阴谋”、“作伪证”、“借刀杀人”、“排挤”等字眼,周鸿祎的微博被媒体大量引用。周鸿祎是奇虎公司的创始人,360安全卫士是奇虎公司旗下最主要的产品。
5月30日,口水战上升到法律层面。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大民律师代理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对周鸿祎通过微博散步言论,损害金山商业信誉及产品信誉的行为提起诉讼,索赔人民币1200万元,并要求周鸿祎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被媒体界称为“微博诉讼第一案”。
②刘强东起诉微博博主索赔500万
2015年开年以来,京东CEO刘强东和奶茶妹妹章泽天的分手传闻闹得沸沸扬扬。随后,京东、奶茶妹妹章泽天均对此事作出了回应,而刘强东本人近日也做出回应称,将起诉微博播主@王博士的精神家园侵犯名誉权,并索赔经济损失500万元。
③霍建华起诉新浪微博侵犯其名誉权
被指涉“横店性交易”,台湾艺人霍建华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新浪微博”、“网易”诉上法庭。霍建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新浪微博用户昵称分别为“函数公”、“沙河小子”的姓名、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信息,追加两位新浪微博用户为共同被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两位新浪微博用户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0余万元。
链接:微博并非无作为
因多个知名博主或网友借助微博平台“造谣闹事”、无事生非惹口水战或官司,新浪微博早在 2013 年便宣布将建立全平台谣言公示系统、移动端辟谣系统、谣言通知系统、谣言舆情监测 4 套系统,还发起招募,力争年底前把微博公约社区委员会成员扩大到 10 万人,开启全民自律的微博新时代。此外,新浪微博还建立用户信用积分制,当用户的信用被扣至零分时,该用户就将成为微博不欢迎用户,其账号会被永久冻结。
对于网民是否会换个身份重新注册,继续发布不实消息的疑问,新浪微博副总经理曹增辉回应,目前新注册用户必须经过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所以一位网民不可能无限次地重复注册,而且新注册微博账号的粉丝也将成为“零”,其传播效果将无法达到原来微博的效力,而且这个新微博如果继续发布不实消息,也将继续被举报,并扣除信用积分,如果再次达到零分,也将被永久冻结。
链接:如何认定微博言论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是否构成侵权,确实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一,言论所描述的事实是不是属实?有没有捏造事实?虚构事实?如果不属实,就应该对此负责。
第二,言论所描述的事实虽然客观真实,但是该事实是不是可以未经当事人同意而广泛传播?如果传播了就涉及到侵犯他人隐私权的问题。
第三,微博言论的用语是否带有侮辱性或诽谤性的语言。
这三个标准应该成为处理类似案件的基本评价标准。
在“微博时代”,利用微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越来越多。对于被侵害的个人来说,以名誉侵权居多。对于法人来说,商业诽谤案也时有发生。这种新型的侵权或犯罪案件应该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