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海航空FM9449航班在飞行过程中,有旅客携带的充电宝冒烟。机组人员迅速介入处置,旅客使用矿泉水接力协助扑救。当时飞机即将降落,机舱内突然弥漫起烟雾,机组人员和旅客合力进行处置,机舱广播也提醒旅客保持安静。事后,上海航空客服表示,该航班放行、落地均正常。
这并非近期首次发生类似事件。5月31日,中国南方航空CZ6850杭州飞往深圳的航班上,一旅客携带的相机电池和充电宝出现冒烟情况。乘务组第一时间妥善处置,迅速排除安全风险。为确保安全,机组立即返航,航班于起飞15分钟后安全降落。公司积极做好旅客后续服务保障工作,并提醒广大旅客严格遵守民航安全规定,妥善携带和使用类似设备,确保安全出行。
早在2014年,民航局发布了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规定,明确指出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需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以及未标明额定能量且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此外,在飞行过程中不得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
尽管有这些明文规定和机场的管控,充电宝着火事件仍时有发生。一些旅客抱着侥幸心理会在飞机上使用充电宝或者是带着“三无”充电宝登机,导致多次航班上出现明火的情况。锂是一种非常不稳定的金属,含锂的电池或者充电宝在经过摩擦和碰撞后极容易产生高温和出现火花。没有质量保证的充电宝更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因此,国际民航组织一直规定锂电池应该作为手提行李且要做好防护措施携带登机,而充电宝相当于超大容量的锂电池,更易对飞行安全造成威胁,各航空公司都禁止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