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车主雷先生在天津市华奥兴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车时遭遇欺诈。4月,销售员以“财务系统故障”为由,诱骗他将76195元定金汇入个人账户。事后,雷先生得知涉事4S店的一名销售总监和一名销售员因职务侵占已被警方控制,但4S店要求他重新交钱才能完成购车流程,否则需自行追讨被骗款项。
雷先生表示,目前与他有类似遭遇的消费者超过40人,涉案金额超300万元人民币,其中部分车主付清了全款。他们要求涉事4S店继续履约,如果无法履行,则必须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损失。
雷先生回忆,今年4月13日,他在天津华奥兴业4S店选购奥迪A6L时,销售员刘某以“紧急操作”为由诱导其转账。当天双方签订正式购车合同,显示所购车辆店内综合优惠价格为29.6万元,定金76195元。雷先生解释称,出于对奥迪品牌的信任及整个购车过程都在4S店内进行,他才会把钱汇到刘某个人账户。
签订购车合同后,4S店工作人员为雷先生联系到了交通银行的贷款业务。5月7日,雷先生签订了向交通银行贷款的电子协议,并等待银行放款。5月10日,雷先生到4S店提车,并收到一张车辆临时牌照。然而,在办理正式牌照的过程中,5月26日,4S店告知刘某因涉嫌职务侵占已被警方控制。
次日,雷先生前往4S店协助警方完成笔录。其间他了解到,有类似遭遇的消费者超过40人,涉案金额超300万元人民币。涉事4S店负责人告知,必须等法院判决追回赃款才能继续办理购车手续。如果想尽快完成后续购车流程,需再交7万多元,并按新车标准重新走流程。这意味着已付款的消费者要么陷入长达半年到两年的诉讼周期,要么承担二次付款的损失。
雷先生表示,刘某联系申请的贷款已经获得批准,4S店对此知情。但由于4S店暂扣了购车合同,他无法继续办理后续手续,包括为新车办理购置税、保险和牌照。田女士也有类似遭遇,她被另一名刘姓销售总监骗取13.5万元定金,目前也无法办理后续手续。
据了解,涉事4S店销售总监及销售员刘某让购车消费者将定金等款项打入个人账户的行为持续两个多月。6月19日,雷先生与奥迪相关负责人协商时,对方反复强调“只能等法院判决”,未提解决方案。目前30多位被骗消费者都在等待事情的处理进展。他们的诉求是涉事4S店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购车手续,如果4S店无法继续购车流程,则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损失。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涉事4S店应对其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负责。4S店管理不善的责任不应由消费者承担。正常情况下,4S店应设有专门的对公账户用于收取购车款项,且会有严格的财务流程确保款项及时入账。此事件多名消费者被销售员刘某诱骗将定金转入其个人账户,说明4S店未对资金收取流程进行严格把控,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应将款项打入对公账户,或未对销售人员收取款项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根据《民法典》规定,4S店应承担销售人员行为的法律后果,有责任退还消费者已支付款项并赔偿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