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人姓名:王某。性别:女,年龄:20,所在学校(年级):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学院2021级、就诊医院: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确诊日期:2022.05.05,患者的接触史:2022年05月01日下午4点该患者同郑州大学南校区国际学院2020级经济专业男生于郑州大学南校区金水河西侧闸口外出,步行至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西1门)附近打车(韩师傅豫ADT4386)前往康桥华城EVG奥斯卡电影院,晚6点多看完电影后步行至大学路与政通路交汇郑喜旺烧烤7点进行就餐,
于晚9点40左右就餐结束后,于新象城西门北侧打车(刘师傅豫ADA8758)返回至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西1门)附近,后步行经过金水河于晚10点20左右返回至郑州大学南校区学宿9号楼417寝室就寝后未离开郑州大学南校区。病程及治疗经过:5月5日凌晨3点左右学生发热,自测体温最高39.8度,早上7时左右醒来后温度正常。中午13时左右,因宿舍开空调,自觉发热,前往郑大五附院发热门诊就诊,17:30时新冠病毒核酸初筛为阳性。 男方未确诊。违反防疫规定、进出饭店不扫码、刻意隐瞒行程,现女方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大家对这个处理结果有看法,我们不妨一条条来分析。 我们先仔细看处理通报:不执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进出饭店不扫码、故意隐瞒活动轨迹。
第一,不执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 看评论区是学校有围墙可以翻出去,而且有蛮多人都从那个围墙翻出去过,为什么学校不及时制止这种行为。我记得20年我们5月份刚到学校,恰好是毕业季,有写毕业生也会偷偷翻围墙出去要聚餐,后面被院长知道了,要是再发现翻围墙出去的学校,今年就不要毕业了,后面基本上就没有人再敢翻出去了。学生有责任,学校也应该有责任才对!
第二,进出饭店不扫码 扫码这个事情,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每个单位都是有自己的码,扫过了说明你来过这来,这样就好溯源。但是很多单位,只要求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而没有要求需要扫码。这两者是有区别的,自己打开手机微信的小程序,打开查看就是而不是扫码。进出工作人员一看健康码是绿码,而且行程也没有问题,就让我们进去了。是不是很有意思,饭店查了健康码和行程码,没有问题,让这个学生进去消费。这个问题出在哪里,一看就知道。
我是郑大南区学生,学校一开始就是封校状态,而且五一假期的时候已经知道郑州有了疫情,没感染私自外出逮着了也照样处分。现在她一个人的外出潇洒导致南校区五千人被隔离一千人被拉到方舱。现在是考研的不能正常考研学习的不能正常学习,还连累相邻宿舍楼的人拉到焦作方舱隔离……
事实上郑大也一直是在按规章制度行事 作为一名大学生 一名不完全的社会人 要么你在开学就别来学校 自己在家上网课 要么你在学期中的那个还能出校的周六周日回家 要么你就乖乖呆在学校里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想翻墙出去?不遵守学校的政策? 可以。 但你自己要承担被发现的风险,要自己承担中招的风险,违法的风险。 少在这里圣母了,没人是无辜的,这女的是三岁小孩吗?自己不知道出校可能会中招?她跟对象快乐的时候,怎么不想想自己这么做可能带来的后果?难不成还真有人觉得“自己岁月静好,让别人给你负重前行”,是天经地义的吧?
换句话说,没被发现,没中招,是运气好。中招了,就是小概率事件落在自己身上,根本原因是自己不听话,非要出去浪,就算不是这个女生中招,换成别人,他也也一样要挨骂,就该狠狠挨喷。 那些说只敢对弱者施加语言暴力的,是不是1450呀? 我们安安稳稳的呆在学校,本来已经封了很久,平常能到南北操转转,能在校园逛逛就挺不容易了,突然被她搞的全校区封闭,人家可不跟我们一样天天呆在学校,人家向往自由。
这个女生的行为并非不能理解,我们这批学生从二月下旬来就被封在了校园里直到现在,两个多月出不去校门,主校区吃喝玩乐各种配置一应俱全还好,南校区没那么多东西,确实相当枯燥。 而且五一假期时候,老师和教职工也好多放假的,那时候郑州的疫情形势也不严重,校方假期还不让学生出校也被诟病了很久。 各个校区翻墙的人都不少,南校区那里封不住,出去的人更多,作为同学,我觉得他们的行为不是那么十恶不赦。 但是啊,但是,成年人要有自己承担风险的准备和勇气。她翻墙出去之前就应该思考被发现了会怎么样,感染了会怎么样。 最终还是做出了这样的选择,那感染了被立案也别怪别人,她应该想到的,被同学们骂也别怪他们,她确实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麻烦。
说一说郑大人的现状吧。北区的同学因为来过南区做实验,凌晨被拉到体育馆隔离,连床都没有 全校七万人封在宿舍吃不好饭洗不成澡 凌晨三点一千多人被转运到六十公里外的方舱隔离点 传言南区六千人都要转运至方舱隔离,全区人心惶惶 还有无数学不成习的考研人,做不成实验的硕博 想为她说话没什么,请不要攻击学校的其他同学 一会儿又笼子里其他的鸟一会儿又其他的狗,什么意思啊? 事情成这个样子学校防疫不力是一方面,她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七万人过得那么惨,发几句牢骚是很正常的现象,没有人网暴她,到现在她和她男友名字叫啥都不知道。我们都希望她早日康复,只是不同情她罢了。为什么不同情她,因为我们更惨。
我想说的是疫情之下,在本地没有疫情的情况下,学生的权利如何保证?这个女生被抓,可能确实违法了,外出就要承担风险,不管是学校的还是社会的。 但是没有疫情的情况下,大学生不能出去吃喝玩乐吗?学校只是单纯的非必要不外出,然后想请假出去各种理由不批。教职工可以随意外出,学生只能老老实实呆在学校。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那个老师感染导致全校师生隔离宿舍也没人骂,因为什么?
他符合防疫措施,他外出自由。郑大这个女生呢?被抓活该,不遵守防疫措施,瞒报行程。 如果学校能够做到师生一视同仁,在郑州未出现疫情的时候那个这个女生只用报备就可以出去,在郑州发生疫情的情况下,学校进行封控流调,她没有心理负担,不会瞒报行程,会不会对学校,甚至是社会的防疫更有利呢?而不是怕学生感染,而直接把学生封到学校。 自古以来,有些事情“堵不如疏”大家应该都懂,
古代闹饥荒,官府都把救济粮贪了,难民去抢粮仓,真的是他们想做恶人吗?只不过是没有办法而已。 或许举例不太恰当,但是还是希望大家能关注一下大学生,不是大学生要给社会添乱,谁在一个地方待久了都会产生烦躁焦虑的情绪,所以现在大学特别注重心理疏导。 不患寡而患不均,每天看着教职工能够随意进出学校,甚至小孩子能够随意在学校内外自由玩耍,大学生的心情是怎么样的呢?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是一个过失犯罪,过失行为构成犯罪往往要求一个严重的实害结果,这里需要讨论两个层面的问题:其一,行为人客观上是否感染,其二,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知晓。如果行为人客观上已经感染而且自己知晓但是不遵守防疫政策,那就还有一个比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更重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等着这批人。
但是如果行为人客观上已经感染,但是主观上不知晓,其违反防疫政策的行为,虽然不具有传播病毒主观的故意,但是至少是存在过失的,如果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一个主观上的过失加一个客观上的危害结果,定一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妥当的。 最后是行为人客观上没有感染,就肯定不会危害公共安全,也不会造成病毒传播或引起严重传播风险,因此更加不能定罪处罚,而可以考虑行政处罚的措施。刑罚只能对那些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人之行为予以适用。
自身感染值得同情、合理外出不慎传染别人也不好过分指责,但是你瞒报个人行程、不配合疫情防控导致别人受害的,那就难免承担责任,付出代价。只是本案主体是大学生、报道一上来直接就刑事责任,大众可能觉得处罚偏重。其实不管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上,对这种行为均有不同程度的规定。 一、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1. 个人拒不执行政府部门依法发布的防控措施,在公共场所未佩戴口罩,不听劝阻的,或者拒不配合卫生防疫、医疗机构及街道、社区、村(居)委等组织、人员采取的体温检测、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环境卫生整治和病菌消杀等防控措施,不听劝阻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其进行治安行政处罚。 2. 个人瞒报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者明知自己可能或者应当属于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上述三种人的密切接触者,不主动向单位、社区报告,不服从单位、社区健康监测管理,不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风险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治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