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布《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表彰特级教师、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广西教学名师的决定》表彰了一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我校王静教师和原敏校长分别被评为特级教师和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1

特级教师
王 静
王静老师从教24年,一直担任高中语文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期间带了10届毕业班,有四年兼任两个班的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王静老师曾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德育先进工作者”,是第一批广西基础教育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语文学科教学指导专家组成员,教育部“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项目”学员,柳州市第十批拔尖人才,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柳州市农村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她连年担任柳州市中学新教师培训班讲师,应邀在柳州市内外做专题报33场,多次到柳州市各县及桂平、贵港、玉林等地送教。
1

自治区优秀
教育工作者
原 敏
原敏校长曾被评为自治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柳州市“优秀教师”、柳州市“优秀组工干部”、 柳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班子团结、教职工气顺、学生安康”是他任校长以来一直坚守的信念。
在学校特色和优势逐步形成的过程中,原敏校长以其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敏捷的思维、锐利的眼光、科学的治校方略及极具人情味的管理方式,让柳州市一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实现了质的飞跃。在他的带领下,学校实行“学生成长导师制”,成立了教师发展中心和学生发展中心,推行“绿色生态”课堂教学模式,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学校高考成绩逐年提升。《广西教育》、《柳州日报》对此作了专门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