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他爸爸倒车压死了,才两岁多。”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横山社区一场地,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私家车男司机张某(化姓)在倒车过程中,不慎撞到自己2岁多的儿子并将其碾压,造成幼儿当场死亡。该事件属于一起交通事故,目前交警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叶律说法】
自己倒车,不小心压死了两岁多的儿子,这位父亲一定很难受也很自责。可以初步断定,本案是一起突发意外事故,张某某被意外碾压致死,令人惋惜和遗憾。张某在驾车过程中,没有仔细观察四周情况,酿成惨剧,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根据驾照考试科目三规定,开车前,绕行车辆一圈,查看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底盘有没有漏液等情况,其次需要查看车头和车尾是否存在有障碍物。张某显然疏忽大意,没有仔细观察,也就是说张某在主观心态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具有犯罪过错,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发生在社区场地内,且与机动车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也就是说,本案发生在公共道路上。
张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操作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没有履行小心谨慎观察的义务,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结果,危害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涉嫌交通肇事罪,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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