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相关国标及主要条文
GB24543-2009坠落防护安全绳
3.1安全绳lanyard
在安全带中连接系带与挂点的绳(带、钢丝绳等)
注:安全绳一般与缓冲器配合使用,起扩大或限制佩戴者活动范围、缓解冲击能量的作用
分类与标记
4.分类
4.1.1安全绳按作业类别分为 围杆作业用安全绳、区域限制用安全绳、坠落悬挂用安全绳。
4.1.2安全绳按材料类别分为织带式安全绳、纤维绳式安全绳、钢丝绳式安全绳、链式安全绳。
4.2标记
安全绳的标记由作业类别、材料类别两部分组成。
作业类别:以字母W代表围杆作业用安全绳、字母Q代表区域限制用安全绳、字母Z代表坠落悬挂用安全绳;
材料类别:以字母Z代表织带式安全绳、以字母X代表纤维绳式安全绳、以字母G代表钢丝绳式安全绳、以字母L代表链式安全绳。
示例:围杆作业、织带式安全绳表示为*W-Z”。
8标识
8.1永久标识
安全绳上的永久标识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
b)本标准号;
c)制造厂名、厂址;
d)生产日期(年、月)、有效期;
e)总长度;
f)产品作业类别(围杆作业、区域限制或坠落悬挂);
g)产品合格标志;
h)法律法规要求标注的其他内容。
a)产品名称;
b)本标准号;
c)制造厂名、厂址;
d)生产日期(年、月)、有效期;
e)总长度;
f)产品作业类别(围杆作业、区域限制或坠落悬挂);
g)产品合格标志;
h)法律法规要求标注的其他内容。
8.2产品说明
每条安全绳应带有一份产品说明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安全绳的适用对象;
b)制造广名及联系方式:
c)与其他设备相连接的方法;
d)对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使用环境的说明,如温度(特别是在焊接或切割附近)、锐利边缘、化学
e)试剂、磨损及紫外线照射等;
f)贮藏、清洁或洗涤说明:
g)设备的检查方法、周期及报废条件;
h)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a)安全绳的适用对象;
b)制造广名及联系方式:
c)与其他设备相连接的方法;
d)对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使用环境的说明,如温度(特别是在焊接或切割附近)、锐利边缘、化学
e)试剂、磨损及紫外线照射等;
f)贮藏、清洁或洗涤说明:
g)设备的检查方法、周期及报废条件;
h)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GB 24544-2009 坠落防护 速差自控器(按照GB24544-2023,2025.1.1实施)
3.1速差自控器retractable type fall arrester
在坠落发生时能够由速度变化引发锁止制动作用的装置
注:包含可随人员移动而伸缩长度的绳或带。
3.6坠落指示器fall indicator
显示速差器是否已启用坠落自锁功能,为使用者提供直观指示的装置
3.8坠落距离fall distance
动态性能测试中,测试重物从初始位置到最终位置的垂直距离
4.1分类
4.1.1按速差自控器安全绳种类分为织带速差自控器、纤维绳速差自控器、钢丝绳速差自控器三类
4.1.2按速差自控器功能分为具备基本性能和具备特殊性能两类。具备基本性能速差自控器是用于一般作业场所,具备基本防护性能的速差自控器;具备特殊性能速差自控器是除具备基本性能之外,还具备一项或多项特殊性能的速差自控器,适用于与其性能相适应的特殊作业场所。特殊性能包括带有整体救援装置、抗粉尘、抗油污、水平安装四种。
4.2标记
速差自控器的分类标记由安全绳种类、产品特殊性能、安全绳长度三部分组成。
速差自控器的分类标记见表1,按表1中从上至下的顺序进行标记。
5.1速差自控器一般要求
5.1.1速差自控器的外观应平滑,无毛刺和锋利边缘。
5.1.2速差自控器顶端连接装置或安全绳末端连接装置应有可旋转装置。
5.1.3速差自控器应有安全绳收缩装置使安全绳自动收缩。
5.1.4在速差自控器顶端应有合适的装置同挂点或挂点装置连接。
5.1.5非金属缓冲装置应不可拆卸,且应加护套。
5.1.6最大额定载荷不应小于100kg
5.2.3当速差自控器安全绳为钢丝绳时,直径不应小于5-02.mm。
5.2.4安全绳末端应有专门用于安装连接器的环眼,绳结不应作为安全绳环眼使用。
5.4整体动态性能
速差自控器应能自锁且冲击作用力不应大于6kN,坠落距离不应大于2m,应无任何元件断裂,连接器不应打开。如果速差自控器带有坠落指示器,指示器应能正常工作。
5.5速差自控器安全绳全部拉出状态下的动态性能
冲击作用力不应大于6KN,应无任何元件断裂,连接器不应打开;如果速差自控器带有坠落指示器,指示器应能正常工作。
8永久标识
速差自控器的永久标识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及分类标记:
b)本文件编号;
c)制造商名称或标识;
d)生产日期、有效期限;
e)最小和最大额定负荷。
a)产品名称及分类标记:
b)本文件编号;
c)制造商名称或标识;
d)生产日期、有效期限;
e)最小和最大额定负荷。
注:鉴于在用产品永久性标识可识别性以及其他安全性能跟踪监测的需要,酌情针对在用产品的关键指标定期开展预防性检验,具体方法和内容见附录B。
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9.1全部产品制造商提供的信息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商的名称、地址;
b)最大和最小额定载荷;
c)产品用途、限制,安全绳长度;
d)禁止擅自改装的警告;
e)安装使用说明;
f)在使用前的检查步骤;
g) 储存、清洗、维护说明:
h)定期检查的方法和部位;
i)产品报废条件;标注报废期限;
K)法律法规要求说明的其他内容。
9.2水平安装的速差自控器提供的信息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开始工作前应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从边缘处坠落;
b)挂点不应低于可能发生坠落的边缘高度;
c)应确定可能发生坠落的边缘下方的间隙:
d)应使用符合GB30862—2014的挂点;
e)警示信息·当使用者从边缘坠落过程中与建筑物或构筑物碰撞时可能存在受伤的风险”。
a)开始工作前应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从边缘处坠落;
b)挂点不应低于可能发生坠落的边缘高度;
c)应确定可能发生坠落的边缘下方的间隙:
d)应使用符合GB30862—2014的挂点;
e)警示信息·当使用者从边缘坠落过程中与建筑物或构筑物碰撞时可能存在受伤的风险”。
3.1缓冲器energyabsorber
串联在系带和挂点之间,发生坠落时吸收部分冲击能量、降低冲击力的零部件。
3.3最大展开长度length afterdeployment
缓冲器完全展开后端点间的直线距离。
5.1一般要求
5.1.1缓冲器应加保护套。
5.1.2接近焊接、切割、热源等场所时,应对缓冲器进行隔热保护。
5.1.3缓冲器端部环眼内应加保护垫层(套)或支架。
5.1.4所有零部件应平滑,无材料和制造缺陷,无尖角或锋利边缘
8标识
8.1永久标识
缓冲器上的永久标识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
b)本标准号;
c)产品类型(I型、Ⅱ型)
d)最大展开长度;
e)制造厂名、厂址;
f)产品合格标志;
g)生产日期(年、月)、有效期;
h)法律法规要求标注的其他内容。
8.2产品说明
每件缓冲器应带有一份产品说明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缓冲器的适用对象;
b)制造厂名及联系方式;
c)产品用途和限制声明,包括Ⅰ型或Ⅱ型缓冲器允许的最大自由坠落距离和最大制动力
d)特殊环境技术性能说明;
e)与其他设备的连接方法;
f)对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使用环境的说明,
g)贮藏、清洁或洗涤说明;
h)设备的检查方法、周期及报废条件;
i)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GB 42297-2022坠落防护装备通用技术规范
技术要求
5.1设计与结构
5.1.1与身体直接接触的零部件结构应平滑
5.1.2皮革类零部件不应有接缝。
5.1.3缝纫线不应同被缝纫材料起化学反应,颜色应与被缝纫材料有明显区别
5.1.4零部件应圆滑,不应有锋利边缘,与织带接触的部分应采用圆角过渡。
5.1.5坠落防护装备中承受载荷的部件不应使用回料或再生料。
5.1.6所有绳结或节点应固定,并防止意外脱开。
5.1.7在安全带中使用的安全绳在结构中不应打结。
5.1.8每个可拍(飘)动的带头应有相应的带箍。
5.1.9用于焊接、炉前、高粉尘浓度、强烈摩擦、割伤危害、静电危害、化学品伤害等场所的安全绳应加相应保护措施。
5.1.10坠落防护装备的设计使用最大载荷不应低于100kg。
5.1.11安全平(立)网上所用的网绳、边绳、系绳、筋绳均应由不小于3股的单绳制成。绳头部分应经过编花、爆烫等处理,不应散开。
5.1.12安全(立)网上的所有节点应固定。
5.1.13密日式安全立网缝线不应有跳针、漏缝,缝边应均匀。
5.2织带
5.2.1织带应有锁边线
5.2.2织带应为整根,不应有接头
5.2.3织带折头连接应使用线缝,不能使用钟钉、胶粘、热合等工艺。
5.2.4织带端头不应留有散丝。
5.2.5织带端头在缝纫前应经烧烫处理,折头缝纫后不应进行燎烫处理。
5.2.6织带端头与连接器相连时,应在末端环眼内部缝合一层加强材料或加护套。
5.3纤维绳
5.3.1纤维绳为多股绳时,股数不应少于3股,纤维绳为包芯绳时,绳皮应紧贴绳芯。
5.3.2纤维绳应为整根,中间不应有接头。
5.3.3纤维绳的端头在缝纫或编花前应经烧烫处理,不应留有散丝
5.3.4纤维绳绳头编花缝制部分应加保护套。
5.3.5纤维绳末端连接金属件时,末端环眼内应加支架。
5.4钢丝绳
5.4.1钢丝绳应由高强度钢丝搓捻而成,且捻制均匀、紧密,不松散
5.4.2钢丝绳应由整根钢丝绳制成,中间不应有接头。
5.4.3钢丝绳绳体在构造上不应打结。
5.4.4钢丝绳的端头在形成环眼前应使用铜焊或加金属帽(套)将散头收拢
5.4.5U形扣不应用作钢丝绳环眼的收拢。
5.4.6钢丝绳末端连接金属件时,末端环眼内应加支架
5.4.7钢丝绳应满足与环境相适应的防腐要求,应至少满足经GB/T10125中试验周期为48h的中性盐雾试验(NSS)后,能够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5.5金属零部件
5.5.1金属零部件应圆滑,不应对其他零部件造成损伤。
5.5.2金属零部件所采用的材料或工艺应可防锈蚀,应至少满足经GB/T10125中试验周期为48h的中性盐雾试验(NSS)后,能够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5.5.3金属环类零件焊接时不应留有开口。
5.5.4带有活门的金属零部件应有保险功能。
5.5.5金属零部件活门的保险功能应在至少两个明确有效的动作下才能打开。
6标识
坠落防护装备的标识应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执行标准编号;
c)分类标记;制造商名称或标识;
d)生产日期(年、月)。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执行标准编号;
c)分类标记;制造商名称或标识;
d)生产日期(年、月)。
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坠落防护装备的制造商应提供必要的信息用于产品的连接组装、使用维护等,应至少包括以下
a)内容:制造商标识;
b)适用和不适用对象、场合的描述:
c)产品中所使用的字母、符号意义说明;
d)各部件间正确的组合及连接方法;
e)产品的安装连接方法;
f)对产品可能产生损害的危险因素描述:
g)提示使用方应根据自身使用情况制定紧急状态下的救援方案;
h)整体报废或更换零部件的条件或要求;
i)清洁、维护、储存的方法;
j)警告:“使用者必须经过培训确认有能力正确使用安全带”
k)警告:“未经制造商同意不允许对产品进行任何改装或更换非制造商认可的零部件”
a)内容:制造商标识;
b)适用和不适用对象、场合的描述:
c)产品中所使用的字母、符号意义说明;
d)各部件间正确的组合及连接方法;
e)产品的安装连接方法;
f)对产品可能产生损害的危险因素描述:
g)提示使用方应根据自身使用情况制定紧急状态下的救援方案;
h)整体报废或更换零部件的条件或要求;
i)清洁、维护、储存的方法;
j)警告:“使用者必须经过培训确认有能力正确使用安全带”
k)警告:“未经制造商同意不允许对产品进行任何改装或更换非制造商认可的零部件”
GBT 23468-2009 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
3.9伸展长度deploy distance
在坠落过程中,从悬挂点到安全带佩戴者身体最低点的最大距离。
注:仲展长度包括安全绳的长度、连接器、打开的缓冲器、部分人体的尺寸、保险余量
3.10安全空间safety space
安全带佩戴者下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对坠落者造成碰撞伤害物体的立体空间。
注:该空间的大小及挂点的位置是根据伸展长度选择安全带的关键要素,安全空间的大小涉及到在坠落及晃动动过程中是否会发生碰撞
4.1安全带
4.1.1、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发生坠落危险的场所作业,对个人进行坠落防护时,应使用坠落悬挂安全带或区域限制安全带。
4.1.2、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进行杆塔作业,对个人进行坠落防护时,应使用围杆作业安全带或坠落悬挂安全带
5.2安全带
5.2.1安全带的选配
5.2.1.1如工作平面存在某些可能发生坠落的脆弱表面(如玻璃、薄木板),则不应使用区域限制安全带,而应选择坠落悬挂安全带。
5.2.1.2当在作业过程中需要提供作业人员部分或全部身体支撑,使作业人员双手可以从事其他工作时,则应使用围杆作业安全带。
5.2.1.3当围杆作业安全带使用的固定构造物可能产生松弛、变形时,则不应使用围杆作业安全带,而应选择坠落悬挂安全带。
5.2.1.4专门为区域限制安全带设计的零部件,不应用于围杆作业安全带及坠落悬挂安全带
5.2.1.5专门为围杆作业安全带设计的零部件,不应用于坠落悬挂安全带。
5.2.1.6使用坠落悬挂安全带时,应根据使用者下方的安全空间大小选择具有适宜伸展展长度的安全带,应保证发生坠落时,坠落者不会碰撞到任何物体。
5.2.1.7安装挂点装置时,如使用的是水平柔性导轨,则在确定安全空间的大小时应充分考虑发生坠落时导轨的变形。
5.2.1.8使用区域限制安全带时,其安全绳的长度应保证使用者不会到达可能发生坠落的位置,并在此基础上具有足够的长度,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
5.2.1.9当安全带用于悬吊作业、救援、非自主升降时,应符合GB6095中附录C的要求。
5.2.2安全带的使用
5.2.2.1、使用安全带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绳、系带有无撕裂、开线、霉变,金属配件是否有裂纹、是否有腐蚀现象,弹簧弹跳性是否良好,以及其他影响安全带性能的缺陷。如发现存在影响安全带强度和使用功能的缺陷,则应立即更换。
5.2.2.2安全带应挂挂于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应防止挂点摆动或碰撞。
5.2.2.3使用坠落悬挂安全带时,挂点应位于工作平面上方。
5.2.2.4使用安全带时,安全绳与系带不能打结使用。
5.2.2.5高处作业时,如安全带无固定挂点,应将安全带挂在刚性轨道或具有足够强度的柔性轨道上,禁止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锐棱角的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5.2.2.6,使用中,安全绳的护套应保持完好,若发现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5.2.2.7安全绳(含未打开的缓冲器)不应超过2m,不应擅自将安全绳接长使用,如果需要使用2m以上的安全绳应采用自锁器或速差式防坠器。
5.2.2.8使用围杆作业安全带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滑落。宜配合坠落悬挂安全带使用
5.2.2.9使用中,不应随意拆除安全带各部件。
5.2.2.10使用连接器时,受力点不应在连接器的活门位置
注:螺纹式连接器除外
5.2.3安全带的保管与存放
5.2.3.1安全带不使用时,应由专人保管。存放时,不应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不应存放在潮湿的地方。
5.2.3.2储存时,应对安全带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更换,检查频次应根据安全带的使用频率确定。
使用期限
6.1围杆作业安全带应在制造商规定的期限内使用,一般不应超过3年
6.2区域限制安全带应在制造商规定的期限内使用,一般不应超过5年。
6.3坠落悬挂安全带应在制造商规定的期限内使用,一般不应超过5年,如发生坠落事故,则应由专人进行检查,如有影响性能的损伤,则应立即更换。
6.4平网、立网应在制造商规定的期限内使用,一般不应超过3年,如发生人员坠落事故,或质量大于50kg的物体坠落事故,则应立即更换。
6.5密日网应在制造商规定的期限内使用,一般不应超过2年,如发生人员坠落事故,或质量大于50kg的物体坠落事故,则应立即更换。
6.6超过使用期限的坠落防护用品,如有必要继续使用,则应每半年抽样检验一次,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7如坠落防护用品的使用环境特别恶劣,或使用频率格外频繁,则应相应缩短其使用期限。
定期检验要求
7.1安全带
7.1.1围杆作业安全带、坠落悬挂安全带自购买之日起2年内应从同一批次中随机抽取2条按GB6095要求进行动态力学性能测试以及静态力学性能测试,如不合格,则停止使用该批次安全带。此后每年进行一次抽检。
7.1.2区域限制安全带自购买之日起2年内应从同一批次中随机抽取2条按GB6095要求进行静态力学性能测试,如不合格,则停止使用该批次安全带。此后每年进行一次抽检。
8标识管理规定
8.1使用单位购入坠落防护装备时,应检查其是否具有由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并查验产品标识是否齐全,应检查下列内容是否完整、正确并记录、存档:
产品合格证;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型号;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生产日期;
有效期限;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志、编号
8.2使用旧的坠落防护装备时,应检查核对产品生产日期,确认其仍在有效使用期内
附录(规范性附录)
坠落防护装备相关人员的培训
A.1应对坠落防护装备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结束时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A.2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坠落防护装备的标准要求、使用方法、维护维修方法、储存要求、检查方法等。
A.3使用者除学习A.2中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学习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高处作业用其他工具和装备的安全使用、发生事故后的紧急救援、救护知识等内容。管理人员除学习A.2中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行业管理规定。
A.4除理论知识培训外,培训人员应在教师指导下、在有经验的使用者监督下进行坠落防护装备的实标操作培训。在这一阶段,监督者应在操作开始前检查学员坠落防护装备的所有部件,确认其正确连接,才可以允许学员开始操作。经过测试,当学员表现出足够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安全高效地独立完成所有作业项目,并且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采取适当措施,则认为其已达到培训要求。直到监督者认为学员使用坠落防护装备的技能已达到要求后,才可以让其独立进行高处作业。
A.5应定期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训练,保证其在新的不熟悉的环境中进行作业时,也能够进行应急救援。
A.6高处作业人员应该具有个人记录,包括其接受的培训和作业经验。管理者可通过记录确认并且监督作业者是否具有高处作业经验。应对新进作业人员的记录进行评估认定。
A.7管理者应明确高处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进一步培训。若作业者从事其他作业超过1年,则再次从事高处作业时应重新对其进行培训。
GB 6095 2021 坠落防护 安全带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处作业用安全带的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高处作业过程中使用者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kg时所使用的安全带。
本文件不适用于体育运动、消防等行业所使用的安全带。
3.1安全带personal fall protection systems
在高处作业、攀登及悬吊作业中固定作业人员位置、防止作业人员发生坠落或发生坠落后将作业人员安全悬挂的个体坠落防护装备的系统,
3.2围杆作业用安全带work positioning systems
通过围绕在固定构造物上的绳或带将人体绑定在固定构造服附近,防止人员滑落,使作业人员的双手可以进行其他操作的个体坠落防护系统
3.3区域限制用安全带restraint systems
通过限制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避免其到达可能发生坠落区域的个体坠落防护系统
3.4坠落悬挂用安全带fall arrest systems
当作业人员发生坠落时,通过制动作用将作业人员安全悬挂的个体坠落防护系统
3.5安全绳lanyard
在安全带中连接系带与挂点的绳或带
注:安全绳一般起扩大或限制佩戴者活动范围、吸收冲击能量的作用
3.6缓冲器energy absorber
串联在系带和挂点之间,发生坠落时吸收部分冲击能量、降低冲击力的部件
3.7速差自控器retractable type fall arrester
串联在系带和挂点之间、具备可随人员移动而伸缩长度的绳或带,在坠落发生时可由速度变化引发锁止制动作用的部件。
3.8自锁器guided type fall arrester
附着在导轨上、由坠落动作引发制动作用的部件
3.9系带harnesses
将安全带穿戴在人体上,并在坠落时支撑和控制人体、分散冲击力的部件
注:系带由织带、带扣及其他金属部件组成,一般有全身式系带、单腰式系带、半身式系带。
3.10主带primary strap系带中直接承受冲击力的织带。
3.11辅带secondary strap系带中不直接承受冲击力的织带
3.12伸展长度deploy distance
在测试过程中当坠落停止后,模拟人悬吊状态下从测试挂点到模拟人最低点的垂直距离
3.13坠落距离fall distanc
从坠落起始点或作业面到安全带佩戴者的身体最低点的最大垂直距离。
3.14安全空间safety space
位于作业面下方,不存在对坠落者造成碰撞伤害物体的立体空间
3.15锁止距离locking distance
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器在测试中,从启动到运动停止,自锁器在导轨上的运动距离或安全绳从速差自控器腔体伸出的距离。
3.16调节扣adjusting buckle用于调节主带或辅带长度的零件
3.17扎紧扣fastening buckles用于将主带系紧或脱开的零件。
3.18连接点attachment point
用于连接系带及其他零部件的金属环类零件。
注:连接点按照用途可分为区域限制、围杆作业、坠落悬挂、救援用连接点
3.19护腰带comfort pad同腰带一起使用的宽带注:该部件起分散压力、提高舒适程度的作用
3.20连接器connector具有常闭活门的,用于系统中各组成部分之间进行相互连接与分离的部件
3.21挂点装置anchor device
用于连接安全带与附着物(墙、脚手架、地面等固定设施)的部件
注:挂点装置不是安全带的组成部分,但同安全带的使用密切相关
3.22导轨anchor line
与自锁器相互连接的柔性绳索或刚性滑道。
注:导轨不是安全带的组成部分,但同安全带的使用密切相关
分类与标记
4.1安全带的分类
安全带按作业类别分为区域限制用安全带、围杆作业用安全带、坠落悬挂用安全带
4.2安全带的标记
4.2.1安全带的标记由安全带作业类别及附加功能两部分组成
安全带作业类别:区域限制用字母Q表示、围杆作业用字母W表示、坠落悬挂用字母Z表示。
安全带附加功能:防静电功能用字母E表示、阻燃功能用字母F代表、救援功能用字母R代
表、耐化学品功能用字母C表示
4.2.2安全带的标记应以汉字或字母的形式明示于产品标识
示例1:区域限制用安全带表示为“Q”;可用于围杆作业、坠落悬挂,并具备阻燃功能、救援功能及耐化学品功能的
安全带表示为 “W/Z-FRC”。
示例2:区域限制用安全带表示为*区域限制”;可用于围杆作业、坠落悬挂,并具备阻燃功能、救援功能及耐化学品
功能的安全带表示为*围杆作业/坠落悬挂-阻燃救援耐化学品”
技术要求
5.1安全带总体结构
5.1.1安全带中使用的零部件应圆滑,不应有锋利边缘,与织带接触的部分应采用圆角过渡。
5.1.2安全带中使用的动物皮革不应有接缝。
5.1.3安全带中的织带应为整根,同一织带两连接点之间不应接缝
5.1.4安全带同工作服设计为一体时不应封闭在衬里内。
5.1.5安全带中的主带扎紧扣应可靠,不应意外开启,不应对织带造成损伤
5.1.6安全带中的腰带应与护腰带同时使用。
5.1.7安全带中所使用的缝纫线不应同被缝纫材料起化学反应,颜色应与被缝纫材料有明显区别
5.1.8安全带中使用的金属环类零件不应使用焊接件,不应留有开口。
5.1.9安全带中与系带连接的安全绳在设计结构中不应出现打结。
5.1.10安全带中的安全绳在与连接器连接时应增加支架或垫层。
5.2安全带中零部件的要求
5.2.1安全带中所使用的系带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5.2.2安全带中所使用的安全绳应符合GB24543的要求
5.2.3安全带中所使用的连接器应符合GB/T23469的要求。
5.2.4安全带中所使用的速差自控器应符合GB24544的要求。
5.2.5安全带中所使用的自锁器应符合GB24542、GB/T24537的要求。
5.2.6安全带中所使用的座板式单人吊具应符合GB23525的要求。
5.2.7安全带中所使用的缓降装置应符合GB/T38230的要求。
5.2.8在仅含安全绳与缓冲器的坠落悬挂用安全带中所使用的缓冲器应符合GB/T24538的要求。
5.2.9与安全带所连接的挂点装置应符合GB30862的要求。
5.2.10与安全带连接的水平生命线装置应符合GB38454的要求。
5.3安全带组成与设计
5.3.1区域限制用安全带的组成与设计
5.3.1.1区域限制用安全带应至少包含下列组成部分
可连接区域限制用部件的系带:
可连接系带与挂点装置的区域限制安全绳或速差自控器等起限制及定位作用的零部件;
可连接安全带内各组成部分的环类零部件及连接器。
5.3.1.2区域限制用安全带的设计应至少符合下列要求:
区域限制用系带应为半身式、单腰带式或全身式系带:
系带应包含一个或多个区域限制用连接点;
系带连接点应位于使用者前胸、后背或腰部:
当区域限制安全绳长度大于2m时应加装长度调节装置或安全绳回收装置;
当安全带可用于多个作业类别时,应符合相应作业类别的要求
5.3.2围杆作业用安全带的组成与设计
5.3.2.1围杆作业用安全带应至少包含下列组成部分:
可连接围杆作业用部件的系带:
可围绕杆、柱等构筑物并可与系带连接的围杆作业安全绳等部件
可连接安全带内各组成部分的环类零部件及连接器
5.3.2.2围杆作业用安全带的设计应至少符合下列要求:
围杆作业用系带应为半身式、单腰带式或全身式系带:
系带应包含一对围杆作业用连接点;
系带连接点应位于使用者腰部两侧:
当围杆作业安全绳长度大于2m时应加装长度调节装置或安全绳回收装置;
当安全带可用于多个作业类别时,应符合相应类别的要求。
5.3.3坠落悬挂用安全带的组成与设计
5.3.3.1坠落悬挂用安全带应至少包含下列组成部分:
可连接坠落悬挂用部件的系带:
可连接系带与挂点装置或构筑物的安全绳及缓冲器、速差自控器、自锁器等中的一种;可连接安全带内各组成部分的环类零部件及连接器
5.3.3.2坠落悬挂用安全带的设计应至少符合下列要求:
坠落悬挂用系带应为全身式系带;
系带应包含一个或多个坠落悬挂用连接点
系带连接点应位于使用者前胸或后背;
当安全带中的坠落悬挂用零部件仅含坠落悬挂安全绳时,安全绳应具备能量吸收功能或与缓冲器一起使用;
包含未展开缓冲器的坠落悬挂安全绳长度应小于或等于2m;
当安全带可用于多个作业类别时,应符合相应类别的要求
5.4安全带系统性能
5.4.1区域限制用安全带性能要求
区域限制用安全带应符合下列要求:
a)区域限制安全带各零部件应能承受相应的测试载荷
b)带扣不应松脱,模拟人不应与系带滑脱;
c)系带不应出现明显的不对称滑移:
d)连接器不应打开,零部件不应断裂
e)织带或绳在各调节扣内的最大滑移应小于或等于25mm
a)区域限制安全带各零部件应能承受相应的测试载荷
b)带扣不应松脱,模拟人不应与系带滑脱;
c)系带不应出现明显的不对称滑移:
d)连接器不应打开,零部件不应断裂
e)织带或绳在各调节扣内的最大滑移应小于或等于25mm
5.4.2围杆作业用安全带性能要求
围杆作业用安全带应符合下列要求:
a)带扣不应松脱,模拟人不应与系带滑脱或坠落至地面:
b)连接器不应打开,零部件不应断裂;
c)系带不应出现明显的不对称滑移:
d)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模拟人的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e)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模拟人的喉部、外生殖器:
f)织带或绳在各调节扣内的最大滑移应小于或等于25mm。
a)带扣不应松脱,模拟人不应与系带滑脱或坠落至地面:
b)连接器不应打开,零部件不应断裂;
c)系带不应出现明显的不对称滑移:
d)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模拟人的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e)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模拟人的喉部、外生殖器:
f)织带或绳在各调节扣内的最大滑移应小于或等于25mm。
5.4.3坠落悬挂用安全带性能要求
坠落悬挂用安全带应符合下列要求:
a)带扣不应松脱,模拟人不应与系带滑脱或坠落至地面;
b)连接器不应打开,零部件不应断裂;
c)安全带冲击作用力峰值应小于或等于6kN;
d)安全带应标明伸展长度,且伸展长度应小于或等于永久标识中明示的数值
e)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出现头朝下的现象;
f)系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
g)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其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h)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其喉部、外生殖器;
i)织带或绳在各调节扣内的最大滑移应小于或等于25mm;
j)如果系带具备坠落指示功能,坠落指示功能应正常显示坠落发生。
a)带扣不应松脱,模拟人不应与系带滑脱或坠落至地面;
b)连接器不应打开,零部件不应断裂;
c)安全带冲击作用力峰值应小于或等于6kN;
d)安全带应标明伸展长度,且伸展长度应小于或等于永久标识中明示的数值
e)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出现头朝下的现象;
f)系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
g)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其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h)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其喉部、外生殖器;
i)织带或绳在各调节扣内的最大滑移应小于或等于25mm;
j)如果系带具备坠落指示功能,坠落指示功能应正常显示坠落发生。
5.5安全带附加性能
5.5.1救援性能
5.5.1.1救援挂点的位置应位于使用者双肩或前胸。
5.5.1.2系带应符合下列要求;
a)带扣不应松脱,模拟人不应与系带滑脱或坠落至地面:
b)连接器不应打开,零部件不应断裂:
c)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出现头朝下的现象;
d)系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
e)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其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f)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其喉部、外生殖器:
g)织带或绳在各调节扣内的最大滑移应小于或等于25mm。
a)带扣不应松脱,模拟人不应与系带滑脱或坠落至地面:
b)连接器不应打开,零部件不应断裂:
c)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出现头朝下的现象;
d)系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
e)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其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f)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其喉部、外生殖器:
g)织带或绳在各调节扣内的最大滑移应小于或等于25mm。
安全带标识
7.1安全带标识应固定于系带。
7.2安全带标识应加护套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必要保护。
7.3安全带标识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
b)执行标准(本文件编号);
c)分类标记(应符合第4章要求);
d)制造商名称或标记及产地;
e)合格品标记;
f)生产日期(年、月);
g)不同类型零部件组合使用时的伸展长度(适用于坠落悬挂);
h)醒目的标记或文字提醒用户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i)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标识
a)产品名称;
b)执行标准(本文件编号);
c)分类标记(应符合第4章要求);
d)制造商名称或标记及产地;
e)合格品标记;
f)生产日期(年、月);
g)不同类型零部件组合使用时的伸展长度(适用于坠落悬挂);
h)醒目的标记或文字提醒用户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i)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标识
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安全带的制造商应以产品说明书或其他形式为每套安全带提供必要的信息用于产品的连接组装、
使用维护等,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商标识;
b)适用和不适用对象、场合的描述;
c)本安全带所连接的各部件种类及执行标准清单:
d)安全带中所使用的字母、符号意义说明;
e)安全带各部件间正确的组合及连接方法;
f)安全带同挂点装置的连接方法;
g)扎紧扣的使用方法及扎紧程度:
h)对可能对安全带产生损害的危险因素描述:
i)提示使用方应根据自身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救援方案;
j)安全空间的确定方法;
k)根据现场环境及安全带特性判定该安全带是否适用的方法,现场环境及安全带特性可包括安全带的伸展长度、坠落距离、工作现场的安全空间及挂点位置等因素;
l)周期性检查的规程和对检查周期的建议:
m)整体报废或更换零部件的条件及要求;
n)清洁、维护、储存的方法及最长的储存时间:
o)警示语:使用者必须经过培训确认有能力正确使用安全带;
p)警示语:当标识在产品报废期限内无法辨认时,产品应当报废;
q)警示语:未经安全带制造商同意不允许对安全带进行任何改装或更换非制造商认可的零部件。
a)制造商标识;
b)适用和不适用对象、场合的描述;
c)本安全带所连接的各部件种类及执行标准清单:
d)安全带中所使用的字母、符号意义说明;
e)安全带各部件间正确的组合及连接方法;
f)安全带同挂点装置的连接方法;
g)扎紧扣的使用方法及扎紧程度:
h)对可能对安全带产生损害的危险因素描述:
i)提示使用方应根据自身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救援方案;
j)安全空间的确定方法;
k)根据现场环境及安全带特性判定该安全带是否适用的方法,现场环境及安全带特性可包括安全带的伸展长度、坠落距离、工作现场的安全空间及挂点位置等因素;
l)周期性检查的规程和对检查周期的建议:
m)整体报废或更换零部件的条件及要求;
n)清洁、维护、储存的方法及最长的储存时间:
o)警示语:使用者必须经过培训确认有能力正确使用安全带;
p)警示语:当标识在产品报废期限内无法辨认时,产品应当报废;
q)警示语:未经安全带制造商同意不允许对安全带进行任何改装或更换非制造商认可的零部件。
附录A
(规范性)
系带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A.1技术要求
A.1.1设计与结构
A.1.1.1用于生产系带的纤维单丝断裂强度应大于或等于0.6N/tcx
A.1.1.2系带样式应为单腰带式、半身式及全身式系带。半身式系带在单腰带基础上至少增加2条肩带。全身式系带在半身式系带的基础上至少包含2条绕过大腿的腿带和位于臀部的骨盆带。
A.1.1.3系带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零部件,不应有任何零部件压迫喉部、外生殖器。
A.1.1.4系带中的主带扎紧扣应可靠,不应意外开启,不应对织带造成损伤。
A.1.1.5系带中的金属零部件表面应圆滑,不应对织带造成损伤。
A.1.1.6缝纫线应采用不会同织带材料起化学反应的材料,颜色同织带应有明显区别
A.1.1.7织带应为整根,同一织带两连接点之间不应接缝。
A.1.1.8主带宽度应大于或等于40mm,辅带宽度应大于或等于20mm。
A.1.1.9腰带应和护腰带同时使用。护腰带整体硬挺度应大于或等于腰带的硬挺度,宽度应大于或等于80mm,长度应大于或等于600mm,接触腰的一面应有柔软、吸汗、透气的材料。
A.1.1.10织带折头及织带间的连接应使用线缝,缝纫后不应进行撩烫。
A.1.1.11织带端头不能留有散丝,每个端头有相应的带箍。
A.1.1.12系带中的每个连接点均应位于连接点附近的织带上用相应的字母或文字明示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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