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的死刑复核下来了,通知家属在4月12日前见面了!估计离南昌中院执行死刑的时间不远了! 大概率劳荣枝是改判了,没有经过原审中级法院而判处的死刑,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通知家属见面。 背负7条性命潜逃几年,在法庭上怼法官梦想求的生的机会,家属也不积极赔偿,说要根据法院判决再来赔,看来家属早就料到劳荣枝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心灰意冷,不想过多地赔偿。 其实,死刑犯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复核,法院一般都从人道主义出发,在法律框架内尽量用完时效期,能多活一天就多活一天。让死刑犯自知罪不可活,谁也救不了他,对公检法和社会及他人也就没有什么怨言,心服口服地上路。 如今,家属见面了,“蛇蝎美人”劳荣枝的生命也就进入倒计时了!不知道到了另一个世界,见到了法之英,劳荣枝会不会感谢他当年一口揽下的所有罪责呢?
我曾经有幸认识一位很漂亮很有正义感的年轻女检察官。 她主动要求面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就是觉得这样更能主持正义。 她会见嫌疑人时曾经遇到过强奸犯口头猥琐:你这个女的奶子挺翘的啊 也遇到过涉黑老大赤裸裸的威胁:你信不信你出了这个门我的小弟们就能把你轮奸了? 每次她都用无畏的正义感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毫无保留的怼回去,压制了对方的嚣张气焰。
但是她给我说,最没有廉耻和不知悔改的永远是恶性故意杀人犯,有邻里矛盾处心积虑杀害邻居小孙子的,有抢劫出租车司机杀人焚尸的,有不准女友分手奸杀女友的,还有抱负社会大人不敢杀杀害下晚自习学生的,甚至有刚出狱没两天就杀害当初抓自己的警察的家人的…… 这些人,无一例外,无一例外,自以为自己连人都敢杀了,谁能把他们怎么样?一副大不了你判我死刑,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挑衅眼神。 现在的司法实践,一般都会增加罚金刑,尽量赔偿受害者家属,这样可以保证生者有所补偿,对于犯罪者来说可以适当轻判比如死刑改为死缓,这也是最近这些年我国死刑判决减少的原因之一。
然而当检察官提出要求杀人犯赔偿受害者是,这帮人渣大多都是直接冷冷的:没钱!有钱带到地下也不给他们! 别看他们这样,但是他们真的见到自己的律师,又不择一切手段求生,比如团伙犯罪杀人的,死命往其他人头上推,比如各种要求给自己做精神鉴定,平时见到检察官也装疯卖傻的,还有天天喊要举报立功的。 对付这样的人渣,你觉得我们只是让他们偿命么? 不,女检察官这样告诉我,对于这些人,她最高兴的就是看到,在检察院同事们勤奋的工作下,用最确凿的证据,最严谨的程序,最终在法官宣判死刑的那一刹那: 这帮人渣,这帮恶魔,吓瘫了,吓软了,开始像真正的畜生一样趴在地上嚎啕大哭了,开始大声的喊救命,喊冤枉,喊要上诉,喊求原谅了。那一刻,正义才真正降临。 原谅他,只有被害者才有权利,而我们要做的是:送他去见被害者!
劳荣枝在二审的时候家人请了非常著名的“吴法天”吴律师,当时吴律师的辩护策略一方面针对程序方面,提出管辖权异议,非法证据排除,调取同录等申请,另一方面从证据着手,对定罪量刑的一些重要证据提出异议。这些都是死刑案件辩护的常用策略,吴律师本人专业素养过硬,使得整个庭审激烈异常。 除了法庭上,庭下媒体的舆论风头也一度开始向劳荣枝一边倾斜,将劳荣枝有意无意塑造成一个被胁迫的傻白甜的形象。当时甚至我都有些动摇,这样的舆论风向是不是想保劳荣枝一命?
但辩护思路归思路,我也和同事论证过这个辩护策略成功的可能性,我认为劳荣枝虽然刚开始可能会有受到法子英威胁的可能,但是在近四年的共同犯罪过程中,劳荣枝有无数次机会逃离法子英的掌控,哪怕说她担心无法逃离法子英的掌控,也完全可以报警。但她以实际行为表明,她在明知法子英犯下重罪的情况下,仍始终和其相伴,并多次共同实施犯罪。 且在共同犯罪中,其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小于法子英,数次犯罪的受害人比如熊某、刘某、殷某,都是劳荣枝诱骗到其住处的,然后由法子英实施绑架杀人的行为。
刘某绑架案中,劳荣枝还亲自动手用铁丝捆绑刘某。在多次绑架及杀人案件中,她都是主动帮助法子英物色、引诱犯罪对象,虽然作用小于法子英,但这种程度的作用差异也是由于男女生理差异决定必须是法子英亲自动手,单就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说,他们俩之间完全可以不区分主从犯。 其次劳荣枝并没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谅解方面一是劳荣枝这边根本没钱赔,二是整个二审过程中,死者家属也都态度强烈,坚决拒绝谅解,所以这一方面自然也是没有任何希望的。 得到辩护是劳荣枝作为被告的基本权利,但决定最终结果的,还得是案件事实本身。
考虑到这个案件的社会影响力,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也在预料之中。下一步就是最高院的死刑复核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劳荣枝未必能过得了这个春节了。 关于申诉的问题,劳荣枝二哥当庭表示要提出申诉,但我国采用的是二审终审制,一般案件二审判决做出就是生效判决,死刑案件相对特殊一点,要向最高院申请一次复核才能生效。但不管怎么样,只要最高院复核确认,即使申诉也不会影响判决的正常执行的。
关于劳荣枝”进入倒计时了 :4月12日家属见面意外吗,一点不意外,那些网上说劳荣枝无罪,法院判决不公的小狗子们,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劳荣枝本身诉求都不懂就在狺狺狂吠,从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那些说劳荣枝没杀人的小狗们,你们不知道劳荣枝自己都承认参与的绑架杀人这些案件,劳荣枝可比你们这些小狗们聪明的多,她知道杀人这个案件,检方有足够多证据来证明她犯过的事,想洗脱这些罪名痴心妄想,她唯一的生机就是她参与的这些案件都是被法子英胁迫参与的,她也是法子英的受害者,辩方律师也是围绕这点给劳荣枝展开辩护的,
但是辩方没有拿出任何证明劳荣枝收到胁迫的有利证据,唯一展现的所谓证据就是劳荣枝一个同学发了个视频说劳荣枝是个很善良的人,不相信她会杀人,这个视频和本案件有关吗?相反检方却拿出了足够多证据证明劳荣枝不存在被法子英胁迫的可能,比如色诱是劳荣枝主动提出来的,第一个受害者也是劳荣枝主动提供的线索,还有劳荣枝以前同事,邻居都证明了劳荣枝并不存在被法子英胁迫的可能,
很多作案工具也是劳荣枝独自采购的,并没有法子英陪同 还有些说单一口供不能作为证据,你们发表这些言论能不能先学点法律知识,什么叫单一口供,单一口供就是一面之词,没有其他和其它口供和证据形成完整的逻辑闭合链,这种口供当然不能作为证据,但是行成完整的逻辑证据链就可以成为法庭证据,最简单例子就是法子英的口供,法子英爱劳荣枝大家都知道的,被捕后,法子英把所有罪恶都想一人扛了,也是大家知道的,但是法子英说的就可以让劳荣枝脱罪了吗?法子英让劳荣枝脱罪的供词就是单一口供,
法子英交代犯案过程,必须和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逻辑链才会具有法律效应,而证明劳荣枝不是胁迫犯罪重要证据就是法子英的口供,因为法子英对劳荣枝是真爱,所以他给了劳荣枝足够的尊重和自由,甚至有点惧怕,而这些也和其他证人的供词相匹配,形成了证据链,足以证明了劳荣枝不存在胁迫劳荣枝的可能,也让劳荣枝最后救命稻草成为泡影
所以这个案件最高法会核准死刑,没有不核准的余地。 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绑架致一人死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三个犯罪,三个死刑,加起来执行一个死刑,
根本没有不核准的可能。 中国政府对死刑特别慎重,因此没有规定死刑核准时间,让最高法有充分时间查明案件事实,依法适用法律,保证不出现冤案错案。 因此,劳荣枝多久会被核准死刑,没有法律规定。 最高法核准死刑判决后,由最高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下级法院接到命令后七日内执行。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大连老闻说事,每天一案、很喜欢引用一句话: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在劳荣枝案中,劳荣枝有多次机会可以离开法子英,但是她没有利用这种机会向公安机关报警,甚至没有逃跑,而是完美的完成了法子英要求的提款任务,司法上很难推定你是被胁迫的。 扯个闲篇,法律上很多东西都是推定的,就像现在大数据抓嫖一样,已知有妓女指认你去了她那里嫖,你们也有聊天记录,还有你的转账记录,虽然我们确实没有抓奸在床,但是不好意思,可以推定你就是嫖了。包括非常有名的大学生掏鸟窝案,你多次累计去掏同一种鸟的鸟窝,并且多次贩卖,你说你不知道这种鸟是保护动物,抱歉,你接着说,法官在听,虽然我们确实没有证据证明你一定就是不知道,但是推定这种概率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