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39度的高温天气里,刘呈富推着轮椅艰难地爬坡过坎,汗流浃背,呼吸短促。坐在轮椅中的李忠美怀里抱着30多斤重的制氧机,拖着枕头状氧气袋,同样疲惫不堪。
李忠美是一位45岁的宫颈癌患者,抗癌已有12年。2023年她的病情再次复发,医生推荐她使用一种名为卡度尼利单抗的注射用药。然而,使用这种药物后,她出现了重症肺炎的不良反应。更让她震惊的是,自己花79320元从医药代表手中购买的卡度尼利单抗注射液,竟然标注为“仅供临床研究使用”。
另一位宫颈癌患者唐雪莲也经历了类似的遭遇。她对这种情况感到愤怒和不安:“这是要拿我们当小白鼠吗?”
李忠美家住巫山县,2023年7月宫颈病症复发。她在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接受放化疗期间,主任医师李某多次向她推荐卡度尼利单抗。起初由于药价昂贵,李忠美并未接受。但在2024年4月,她决定试一试这种药物。从那时起,她每隔21天注射一次卡度尼利单抗,每次5支。从去年4月到今年2月,她共用药约70瓶。
春节过后,李忠美突发咳嗽,随后发展为呼吸困难,被诊断为I型呼吸衰竭。西南医院立即让她停用了卡度尼利单抗。出院后的李忠美需要24小时吸氧,出门需坐轮椅。丈夫刘呈富不得不放弃货车司机的工作,全职照顾她。
李忠美发现,最初使用的正规药盒上标注生产企业为康方药业公司,而后来使用的纯白色简易小包装上则有“仅供临床研究使用”的字样。这些药品包装上还印有“重庆市中医院”和“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名称。
唐雪莲的情况类似。她也使用了卡度尼利单抗,并且在用药一年后病情更加严重。她参加了另一种新药的临床研究受试后,才意识到之前使用的小包装卡度尼利单抗是不合规的。
李忠美和唐雪莲认为,她们花费近8万元购买的6支正品药,其余的则是来路不明的试验品。她们怀疑这些药品是通过慈善机构捐赠的方式获得的。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表示,医务人员仅是出于好心为患者提供购药便利,并不存在利益往来。但李忠美提供了与医生李某的通话录音和与医药代表冉登元的微信记录,证明用药是在李某指导下进行的。
重庆医科大二附院和重庆市中医院均表示从未做过与卡度尼利相关的临床研究项目。他们建议李忠美报警处理此事。
医药代表冉登元称正接受监管部门调查。他表示所有药品都是向康方公司申请后,经领导同意才拿到的。李忠美夫妇和唐雪莲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案,执法大队正在进一步调查。
律师张少春表示,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物临床试验必须取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并告知详细情况。如果医院不知情,导致患者出现虚假认知,则可能涉嫌诈骗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竞合。若存在商业贿赂或回扣行为,相关人员可能涉及生产销售假药罪或受贿罪。